长期以来,给大家一个非常常规的想法,就是可转债的转股价不能低于净资产,低于净资产就是涉及到国有资产或者原股东资产流失,这个观点应该是不对的。如果一个公司净资产以下,比如净资产的40%对原股东配股筹资,可能大家都能接受,也说的通,因为无论多少钱增发,都是对原有股东一视同仁的按比例配售,不损害任何一个原股东。对可转债也是一样,因为,可转债在发行的时候,假如公司对原有股东100%或者接近100的按比例配售的,那配售出的可转债转股相当于对原股东按一定的价格配售股票,这个价格也是一样的,只是时间上延后一段时期,在转股期,原来的股东发生了变化,但登记日之后配售或者放弃配售的,已经把他的权力让渡了,实质上并不损害原股东的利益。因此,转债的转股价是可以任意一个价格转股,而不是拘于净资产,也没有国有资产流失之说。所以我认为,转债的转股价是可以大幅度低于净资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