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洁直白的ST新规解读!20201214(200元红包第6天)

今天,沪深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多项配套规则进行修订,并发布修订后的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的最大内容,就是ST制度和退市规则。

征求意见稿很长很专业,写得非常拗口,我用最直接最简洁的形式进行解读。

一、政策变化

关于政策变化,东财的这张图总结的比较清楚,直接发上来给大家看。

(不知道怎么插图上来,窘。。。。。。。。)

评论:三个关键点:

1.全面注册制,取消暂停上市。

2.财务类退市变化巨大,营收强则永不退市。

3.深市单日买入不超过50万股,向沪市看齐。

二、时间安排

本次修改后的退市规则何时正式实施?如何处理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问题?

来看看官方答疑的原文:

本次改革充分考虑了市场平稳过渡的客观需要,按照“区别对待存量和增量公司、不溯及既往”原则,在新老规则衔接上给予市场一定的缓冲期,具体安排如下:

1.新规生效实施前已经被暂停上市的,后续适用旧规判断应否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适用旧规执行后续退市整理期等程序。

2.新规生效实施前未被暂停上市的,财务类退市指标以2020年年报作为首个起算年度进行规则适用;新规中增加的“造假金额+造假比例”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指标,以2020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进行规则适用。按上述安排,2020年度是财务类退市指标的首个适用年度,公司如2020年年报触及新规指标,则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2021年年报仍触及相关指标,将终止上市。

3.对于新规生效实施前已经因触及财务类指标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以及已经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公司披露2020年度报告前,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一律按照新规判断是否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依据旧规触及暂停上市标准但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2021年度报告披露后按新规执行,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评论:

一句话:已经暂停退市冬眠的按老规矩;没暂停退市的按新规矩。

对于今年的*ST来说,这不是批量退市,这是批量赦免!

打个比方,2018、2019年连续两年利润为负,今年利润继续为负,按老规则就得暂停上市了。但按新规则,以2020年度是财务类退市指标的首个适用年度,即使你之前已经因两年亏损*ST了,2020年报后,如果营收低于1亿且利润为负,仍然只被*ST,而不退市。

对ST行情的影响总评:

1.统一规则,全面注册制。深沪两市ST单日买入均不得超过50万股,深市ST的炒作优势被抑制。

2.大赦天下,既往不咎。今年不会有财务退市,从而不需要开展“保命战”了。对因为强烈保命预期,已涨幅过高的*ST稍显利空;对保命消息还没出、已跌落尘埃的*ST是利好,因为今年已经被大赦不用退市了。

3.主营大于1亿即可不退市,不论亏损如何。以后但凡有点底蕴背景的企业,例如国企,退市将变得越来越难。

4.以后*ST将变得稀少,ST将满天飞。

5.创业板可以重新上市了,利好老三板。
发表时间 2020-12-14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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