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511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泉峰转债”,
债券代码为“113629”。
2、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 亿元,发行数量为 6,200,000
张,620,000 手,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3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3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泉峰汽车的股份数量按每股
配售 3.078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
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3078 手可转债。
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1-09-10/1210996278.PDF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511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泉峰转债”,
债券代码为“113629”。
2、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 亿元,发行数量为 6,200,000
张,620,000 手,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3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3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泉峰汽车的股份数量按每股
配售 3.078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
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3078 手可转债。
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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