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发行人动机:
一是通过发行可转债低价融资,之所以是低价,是因为含权债券,并不期待投资人转股,这是大部分发行人的动机。
动机二,期待投资人转股被动减持,投资人转股的条件是股价较发行可转债时候已经大幅上涨,此时虽然表面上对发行人来讲是高成本融资,但是达到了大股东的减持目的,发行人也不后悔,因为发行可转债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股价能否上涨到可转价格,万一上涨了对双方都有利。
请问这两个动机有道理吗?
一是通过发行可转债低价融资,之所以是低价,是因为含权债券,并不期待投资人转股,这是大部分发行人的动机。
动机二,期待投资人转股被动减持,投资人转股的条件是股价较发行可转债时候已经大幅上涨,此时虽然表面上对发行人来讲是高成本融资,但是达到了大股东的减持目的,发行人也不后悔,因为发行可转债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股价能否上涨到可转价格,万一上涨了对双方都有利。
请问这两个动机有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