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岭南转债”投资者您好: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年11月25日为债权人申请清偿债务的截止日期。现公司决定将对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1月25日期间提出申请清偿债务的可转债持有人所持可转债(申报债权登记时)进行回购。 截至2021年11月25日下午收市,若您持有“岭南转债”(债券代码:128044),公司提供按照每张可转债100.43元的价格回购您申请清偿可转债的方案。若您仍然有意向申请清偿,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您2021年11月25日收市后最新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的持仓证明原件,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收款账户等资料发送至公司邮箱(lingnangufen@sina.com),最终债权债务人双方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割。
算是守法的第一步吧。
其实一直没有推动公司法177成为明牌,因为我们使用这条法律和各家公司做法律争议,反而容易触发下修形成。但是若打出明牌。对方的司法团队就会想出各种方法做回避。。比如效仿维格做中止注销。
这次岭南还是以协议通道做清偿,影响面并不大。。希望未来做类似案例的时候。大家在沟通中要把握好尺度,一旦官方为提前清偿开出了通道,就会意味着策略要失效了。
算是守法的第一步吧。
其实一直没有推动公司法177成为明牌,因为我们使用这条法律和各家公司做法律争议,反而容易触发下修形成。但是若打出明牌。对方的司法团队就会想出各种方法做回避。。比如效仿维格做中止注销。
这次岭南还是以协议通道做清偿,影响面并不大。。希望未来做类似案例的时候。大家在沟通中要把握好尺度,一旦官方为提前清偿开出了通道,就会意味着策略要失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