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可转债长期投资者,2001年左右参加交易的第一只转债是上海机场转债,见证了转债市场的风风雨雨,也取得了合理的回报,可以说对这一交易品种情有独钟,充分认识到维护该品种健康平稳运行的重要性。
近两年可转债市场出现不少“妖债”,确有庄债意味,一些机构或个人利用资金优势、持仓比例优势操控可转债价格,吸引不懂规则、不明真像的投资者盲目跟风,吸引大量投机客蜂涌而至加剧投机,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扭曲了投资价值观,增加了不稳定因素,偏离了市场初衷,损害了部分投资者利益,应该予以遏制。
认真拜读了可转债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完全赞成贵所修改交易规则打击过度投机,《细则》确实能起到不小的遏制作用,但根据20多年的交易经验和行情观察,感觉新交易规则可能治标不治本,甚至造成事倍功半,我们知道可转债同时具备股性和债性,有些转债虽然溢价率高,但价格不高,由债性决定其价格合理性,有些转债虽然价格高,但溢价率不高,股性决定其价格合理性,由于股价快速上涨造成转债价格跟涨,即使达到《细则》中所述的上涨幅度也没必要采取监管措施(至于遏制正股暴炒暴涨另当别论),而有些溢价率、交易价格两者都很高(以下简称双高)的转债,明显就是过度投机的产物,遏制过度投机从遏制双高入手(甚至不用考虑期间涨跌幅监管措施)才能收到事半功倍、治标又治本的效果!可转债的最终归宿应该是以转股为主,这是发行者及市场设立该品种的初衷,交易规则也应该围绕这一初衷做工作。建议从以下方面考虑:
受赎回、债券期限、正股波动诸因素限制,即使发行者不断下修转股价,历史数据显示150以上(别人的统计数据)买入的投资者通过转股或卖出实现盈利的概率小于50%,因此交易价格超过150的买卖以投机成份为主,超出过多可以认为是过度投机,不妨考虑将价格超过某值且溢价率超过某值(例如价格超过200,溢价率超过100%)的转债自某个时间(例如次日、次二日)开始采取调整涨跌幅限制(例如10%),次日或次时(如T+1日、T+1时)交收,同时买入报单时提示买方该转债存续期内可能无法卖出盈利和转股盈利的风险;
对哪些双高值离谱(如123015、123013)或风险等级高(如128114、128100、123015)的转债设置更高的投资者门槛(例如资产100万,5年交易经验)且在转债简称上加提示标志(类似于公司债带Q);
对双高转债T+0(以日甚至可以以小时计算,买入不足1小时就卖出)交易征收惩罚性手续费、印花税,这样还能给券商、国家创收;
考虑小盘债(例如小于一亿)转股或还钱对发行人影响小,而恰恰这些债是过度投机的重灾区,因此可以政策鼓励这些转债的发行人及早赎回或通过下修促成转股;
将满足赎回条件后是否赎回、满足下修条件后是否下修、异动风险警示等公告制度化、程序化,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
规范上市公司发债行为,减少多只转债同时在市交易的情况(前面的转债解决不好尽量不让发新转债),优先安排批准那些成功解决转债的上市公司发行新转债,营造发行人和投资者多赢市场。
转债申购采用转债市值配售;
研究可转债的做空机制,必要的时候引入做空力量(这个似乎很难!)
现在楼主可能如愿了吧,转债多了但成交量却不断下降,低价双低高收等低波动策略基本失效,日落西山,终于回到楼主想要的收益平平的“合理的回报”了,或许楼主收益比以前更高了。
最好是有文采的,说话有理有据有节的,象小卡先生那样的。
如能争取到只实施签署风险知晓书,新规中其它都放弃,那最好。这就需要很强的语言能力,晓以利害,阐述全面,我是不行的。
还有几天时间,有能力的都尽把力吧。总之,争取还有些许希望,不争取就等着越来越繁杂的规则和将来可能的消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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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如果当初吸取权证的教训,早点建议监管层对分级基金进行风险知晓书签署,并在市场高位多次风险提醒,也许现在分级基金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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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dandwater 交易所:文章太长,就不看了。1、弹出文字风险知晓书,倒计时15秒,同时语音想起(静音的提示调音):尊敬的投资者,转债采用T+0方式交易,并且在到期赎回以及强制赎回时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短期产生远超50%幅度的亏损,请特别注意交易规则和转债条款说明。倒计时结束,确认,完成签署。
什么,有短的?
两条即可:强赎风险提示,双高风险限制。
强赎风险提示:…………
双高风险限制:…………
也可以这样:弹出文字风险知晓书,倒计时15秒后,按住麦克风,语音朗读“我已知晓风险”,确认,完成签署。
2、没有达到强赎条件,价格超过190元(预设值)的转债,个人账户暂停买入,可以卖出,直到溢价率首次小于10%,个人账户恢复正常交易。
就两条,不麻烦吧?
本来炒作也可以无视,反正也不会影响到大部分转债老鬼。但是,这里有两个影响:一是炒作历来被认为是害群之马,会不断有人投诉监管层,谴责其不作为,监管层不胜其扰;二是游资如眼前偷食之雀,有挑衅监管的意味,监管层必然看其不爽。所以无论如何,监管层对炒作必然会动手,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那么与其到时候各种麻烦规则出台,影响所有转债,还不如先替监管层想好简单易行的措施。
第二条是我个人目前能想到的,可以相对照顾到各方的措施。如果你有更好的,不妨说出来。
单这条的问题就很大了,高于100的转债,那个傻子赎回给公司?下修不是随便下修吧,要股东投票,下修是损害小股东利益的,这样置小股东利益不顾。就算下修了,要转股也要正股涨。
还不如简单点,少于一亿的,直接转股好了,那有那么多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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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要一条措施:T+0风险、到期赎回和强制赎回风险可能造成远超50%损失的风险警示语句强制语音朗读,然后签署风险知晓书。这样,管理层就放心了,即使出现末日轮权证老太也只能自负风险,怪不得监管层啦。(本来还有无涨跌停风险,可惜已经被闹没了,再闹,一样样的都TMD没了)
抑制炒作方面,一是促进能强赎的尽快强赎,有强赎利剑悬着,这部分如果不搞内外勾结的黑幕的话,其实掀不起多大风浪;二是未达到强赎条件的双高债,抑制炒作主要就是针对这些。具体措施我没想好,各位自由发挥。
这样就简单清晰多了。
该交学费的地方就让新手们交,让他们知道不懂规则就会受伤,让一部分人知难而退。手还是张,诸如此类,这些都是极其次要的,鸡毛蒜皮不要去麻烦监管层。
要让进转债市场的人知道,这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证券市场,不是托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