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3号文核准,搜于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金额为791,037,735.85元。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和印刷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235,849.0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8,801,886.8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15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一期)项目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3,947.7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45,594.98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是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现在也请专款专还。同意支持的请鼓于呼。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3号文核准,搜于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金额为791,037,735.85元。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和印刷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235,849.0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8,801,886.8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15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一期)项目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3,947.7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45,594.98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是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现在也请专款专还。同意支持的请鼓于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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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资产都质押给别人了,专款专用,就没用了。按照有无欠税,有无欠工资,有无质押等等的顺序还款的。
如果一开始就想,专款专用,专款专还。
那么,一开始发行的时候,就要求上市公司,把那栋大楼抵押给债券持有人,才对的。
(你可能说,怎么可以质押呢?例如可交换债就是大股东质押股份,然后才发行的,但是印象中可转债,是没有这种惯例的)
公司是一个主体,它欠大家的钱,不管是普通债权人,还是可转债债权人。按照法理来讲,都是一视同仁的。(除非,你有抵押权)
如果一开始就想,专款专用,专款专还。
那么,一开始发行的时候,就要求上市公司,把那栋大楼抵押给债券持有人,才对的。
(你可能说,怎么可以质押呢?例如可交换债就是大股东质押股份,然后才发行的,但是印象中可转债,是没有这种惯例的)
公司是一个主体,它欠大家的钱,不管是普通债权人,还是可转债债权人。按照法理来讲,都是一视同仁的。(除非,你有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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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米迪萨亚
你这个发言的潜台词是:“散户可以退出转债市场”应有个类似准备金率的机制向散户开放有偿还能力的转债,否则内部大股东和专业投资机构肯定比散户提前知道毁约情况,利用这信息差让散户接盘,非常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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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kenken
这不是闹,专款专用。没错。哪里闹。你款用去别处改变用途就给回售。人家主张权利就是闹,这个钱部分已经补充流动资金了,现在都没有还上,大楼现在都没有完工无法投入使用产生收益,而且发行债券的机构认为没有变更资金用途。奇怪的是一大批人都认为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