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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SAVEME
你不会以为不去扶就没事了?哈哈哈哈,我好怕
只要你在现场,且拿不出反证。法官就可以判你有责。
正所谓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
如果当事人没有扶,判词就可能是看到老人家倒地都不去扶,不是你撞得还能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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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来自: 夏花秋果
@GODSAVEME
友善要求我看见别的公民在困难之中就要去伸手
我不应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吗?
很明显看看谁是法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后一要点 友善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明显的例子:虽然徐老太不能提供你撞了她的证据,但是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友善要求我看见别的公民在困难之中就要去伸手
我不应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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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SAVEME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很明显看看谁是法盲:《民事诉讼法》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明显的例子:虽然徐老太不能提供你撞了她的证据,但是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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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小白
1、可转债属于无担保的普通债权,即使具有转股的选择权,在未转股之前也是债权的属性。2、可转债即使有担保,也要看是人保还是物保。如果是人保,应该单独起诉担保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物保,在破产重整的情况下,可以和其他有财产担保债权一起展期全额清偿,在破产清算情况下,以担保财产价值为限优先清偿。3、如果是小额分散摊大饼,不要太过于担心破产的事,多少会有点小额优先清偿,虽然小额的上限要试散户...26的价格,买入100张才2600,3年后还款100元,为什么大家不多账户来买进呀?房地产债当时大家还羡慕有大佬正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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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来自: heaven32006
@有权发言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明显的例子:虽然徐老太不能提供你撞了她的证据,但是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很明显看看谁是法盲:
很明显看看谁是法盲:在民事诉讼中,要想自己的诉讼请求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的,是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撑的,当事人需要提供物证、书证等充分证据。
这些想怂恿别人的,刻意歪曲事实。把极低可能性说成必然性。真正验证了那句话:这种人这样说,无非是让别人去搞事情去冒险,碰到这种人真的要小心,因为他们善于颠倒黑白,刻意误导,一副无知者无畏的做派。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明显的例子:虽然徐老太不能提供你撞了她的证据,但是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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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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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songshen
后面,按条例安排;
实际在中国是这样排列的3.国企银行各类贷款及孳息;
1 国家税费
2 职工各类费用
3 解决公众产品中个人持有的那部分
还完以上3项 任务就算完成了 余下的基本就清零了
后面,按条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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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企业破产清偿顺序如下。
(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3)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4)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5)普通破产债权。
可转债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在清偿顺序上排在第五位,也就是最后一位。
以上是根据 new bing 回答整理的。
(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3)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4)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5)普通破产债权。
可转债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在清偿顺序上排在第五位,也就是最后一位。
以上是根据 new bing 回答整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