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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新韭菜
“深圳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 个月(按 180 个自6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债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
上海
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规定,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不是3次。是沪深各2次。对对对,注意可转债及可交换债一定要交款。一般账户预留2000-3000块应对可转债中签,那么还剩连续12个月4次放弃新股中签也就是不足额交款的机会,沪深两市各2次。
“深圳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 个月(按 180 个自6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债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
上海
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规定,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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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来自: xineric 、guoliangji 、好奇心135 、Duckruck
从大数来看,上半年新股整体还是盈利的,所以申购大军还在继续。尽可能多地开账户,每个账户市值50-60万,看一年下来的总收益,应该还是划算的(合规问题请自行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