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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活动中,一般来说,债权只有在其清偿期限届满时才须予以清偿。但是由于破产程序是一种概括式集体清偿程序,程序终结后有关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归于消灭,如果未到期的债权不作为到期债权一并纳入破产程序予以申报和清偿,破产程序终结后,该债权人的债权将完全得不到清偿。这明显不合理,也无法实现破产程序概括式集体清偿的目标。因此,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在民事活动中,附利息的债权到期后,债务人不仅应当清偿本金,还应当清偿利息,利息的计算期限自债务发生之日起至债务履行之日止。但是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申报的债权为破产申请受理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即破产债权。破产申请受理后发生的利息不属于破产债权。因此,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在民事活动中,附利息的债权到期后,债务人不仅应当清偿本金,还应当清偿利息,利息的计算期限自债务发生之日起至债务履行之日止。但是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申报的债权为破产申请受理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即破产债权。破产申请受理后发生的利息不属于破产债权。因此,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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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vesreaper
是说它不110就是第一支违约可转债。
首破规矩者必承担后果。
下午打了电话不是说它一定110,
国信证券的说100块清偿,argue无果
110块的感觉想多了,我看了破产重整后研究了下清偿的判例,之前判例有一个加倍清偿付息的法院 都没裁定通过,110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国信证券说可以代申报,代投票,问还钱时间就是一套不确定,又不能像华晨一样提前给我钱,凭啥代我投票?
公司和承销商就是一群流氓,就是赚钱了我也要骂
是说它不110就是第一支违约可转债。
首破规矩者必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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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打了电话
国信证券的说100块清偿,argue无果
公司和承销商就是一群流氓,就是赚钱了我也要骂
国信证券的说100块清偿,argue无果
- 110块的感觉想多了,我看了破产重整后研究了下清偿的判例,之前判例有一个加倍清偿付息的法院 都没裁定通过,110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 国信证券说可以代申报,代投票,问还钱时间就是一套不确定,又不能像华晨一样提前给我钱,凭啥代我投票?
公司和承销商就是一群流氓,就是赚钱了我也要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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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机构
到期赎回价110。它即使小额刚兑100,也将成为第一支违约可转债!正邦敢吗?小额在手,天下我有。不到110,小额不走。分户头小额,各几万。总共搞个百八十万的。这些我早都算到了,https://www.jisilu.cn/question/479615可惜没人听,韭菜就该被割的命我始终觉得小额刚兑也要考虑110元的到期赎回价,不能只看100加今年的利息,但上次发帖,大家都说是100➕一点点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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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gqlleo
它即使小额刚兑100,也将成为第一支违约可转债!正邦敢吗?
小额在手,天下我有。不到110,小额不走。
分户头小额,各几万。总共搞个百八十万的。
这些我早都算到了,https://www.jisilu.cn/question/479615
可惜没人听,韭菜就该被割的命
110赎回是啥条款?到期赎回价110。
它即使小额刚兑100,也将成为第一支违约可转债!正邦敢吗?
小额在手,天下我有。不到110,小额不走。
分户头小额,各几万。总共搞个百八十万的。
这些我早都算到了,https://www.jisilu.cn/question/479615
可惜没人听,韭菜就该被割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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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机构
恭喜各位坚持的正邦转债主,可惜市场上大部分是应该被割的韭菜。我的目标价格已经上调至130了。他欲成妖,我定配合。
正邦想重组,敢当第一支违约可转债吗? 没有转股的,不110赎回他就违约了。
18日前要保证转债剩余张数大于30万张,否则正邦就强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