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着新手光环弱弱问下各位大佬,
可转债付息为什么还要除权?
1、对股票股东来说,现金分红除权可以理解,在会计角度宣告分红以后所有者权益减少,分红时同步除权,相当于静态看企业的估值进一步降低,对股东来说相当于左口袋的钱拿到右口袋,中性(忽略股息税)。
2、但对可转债持有人债主来说,付息是原本约定的刚性债权利息,如果付息之后再除权,岂不是相当于将原先承诺要放在你左口袋的钱放好之后,把右口袋剩的对应的钱又拿走?且中间还有20%的利息税(个人投资者),当然填权等是二级市场博弈的结果此处不考虑仅讨论原理。
看似有点小白的问题,但一直没想明白,望大佬赐教。
可转债付息为什么还要除权?
1、对股票股东来说,现金分红除权可以理解,在会计角度宣告分红以后所有者权益减少,分红时同步除权,相当于静态看企业的估值进一步降低,对股东来说相当于左口袋的钱拿到右口袋,中性(忽略股息税)。
2、但对可转债持有人债主来说,付息是原本约定的刚性债权利息,如果付息之后再除权,岂不是相当于将原先承诺要放在你左口袋的钱放好之后,把右口袋剩的对应的钱又拿走?且中间还有20%的利息税(个人投资者),当然填权等是二级市场博弈的结果此处不考虑仅讨论原理。
看似有点小白的问题,但一直没想明白,望大佬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