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可转债扣税情况,抵制坑债民行为

近期看到同为浙江的上市公司,对待债民的利益差别不小啊,欢迎大家补充,预防以后踩雷.................
002562,128021,浙江省海宁市,按超出100面值部分的20%扣税.................


002284,128023,浙江省杭州市,仅按最后一年利息的20%扣税................
发表时间 2023-11-28 10:38     最后修改时间 2023-11-28 10:39     来自四川

赞同来自: chikendinner 花过水无痕 陈华明聪 忆落 遇见便是错过 关灯吃面汤达人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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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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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飞鸿
引入第三方解释就有被吃的风险,万一容易统一成第一种呢
统一成第一种也好,可以更低价买到
2023-11-28 15:14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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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tina52 - 以前什么都不懂,日子过得好好的。后来我学习了些理财知识,家里的钱越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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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wcch
不较真哈,纯学习希望解惑:上市公告书之类的文件中,为什么利息分了6期后,还有一个10X的赎回价,为什么不是把X计入最后一期利息中?
其实我也没想通
为什么不是每一期都赎回利息价格的部分 到期一次性10x赎回全部?
比如我每年5%利息的债 改成前五年每年强制赎回5% 最后一年105价格赎回剩余全部 买家一分钱利息税都不用交啊
2023-11-28 15:13 来自河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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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wcch

赞同来自: huxj2015 chuxingfei

@逐利
100以上都叫做利息收入,这是国际共识,只是坛子有些自以为是的大V,跟那嚼舌根子以为自己有解释权跟那掰扯来掰扯去的!实际已经WF了而不自知!
不较真哈,纯学习希望解惑:
上市公告书之类的文件中,为什么利息分了6期后,还有一个10X的赎回价,为什么不是把X计入最后一期利息中?
2023-11-28 14:35 来自福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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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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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竹
支持LZ较真,统一扣20%和最后一年利息扣20%必须有个标准
引入第三方解释就有被吃的风险,万一容易统一成第一种呢
2023-11-28 14:30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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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竹

赞同来自: huxj2015 ergouzizzz

支持LZ较真,统一扣20%和最后一年利息扣20%必须有个标准
2023-11-28 14:19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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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利

赞同来自: 爱股票

100以上都叫做利息收入,这是国际共识,只是坛子有些自以为是的大V,跟那嚼舌根子以为自己有解释权跟那掰扯来掰扯去的!实际已经WF了而不自知!
2023-11-28 14:10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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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ven3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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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king75
为国库多收税是不是对上市公司有啥好处?
宁与友邦,不予家奴
2023-11-28 13:09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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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会全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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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主,这么重要的事搞得这么随意,不管哪种扣法应该明文法律确定,应该向哪些部门反应呢
2023-11-28 12:24 来自安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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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king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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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库多收税是不是对上市公司有啥好处?
2023-11-28 12:08修改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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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方舟 - 投资者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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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兄弟就来砍一刀
2023-11-28 11:36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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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99zsy

赞同来自: huxj2015 忆落

兄弟转债就是个坑货,完全躺平,扣税还扣这么多
2023-11-28 11:12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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