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减资触发清偿,在已经发布了清偿公告的前提下,又发布公告要求召开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家家悦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企图剥夺可转债持有人的相应权利。虽然家悦转债还在面值以上,但本人认为家家悦滥用债券持有人会议违法违规,严重侵害可转债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已向公司,证监会和上交所写信投诉,希望有同感的集友也一起投诉。净化投资环境,从你我做起。同样恶心人的还有福莱转债。
附:
关于家家悦(603708)董事会侵害可转债投资人合法权益的投诉
尊敬的证监会、上交所:
家家悦于2024年1月3日发布公告《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家悦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要求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家家悦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人认为家家悦的行为严重侵害可转债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此提出投诉,具体如下:
一、减资清偿是包括可转债持有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得非法侵害。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该权利的生效并不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为前提,是包括可转债持有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家家悦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公告《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通知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而今却试图通过利用债券持有人会议剥夺可转债持有人的相应权利,明显违反《公司法》精神。实践中,由于减少注册资本引起的可转债清偿也时有发生。比如思创医惠、新希望均通过下调转股价避免了可转债清偿,实现公司与投资人的双赢;美锦能源则是探索出了实现可转债清偿的可行方案。以上均是上市公司尊重和重视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利的正面案例。
二、家家悦的行为事实上违反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是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并不是上市公司用来侵害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利的工具。董事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提出的方案应当有利于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但此次提案却是单方面剥夺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完全不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明显违反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设立初衷,事实上已经违反了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而且,此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只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明显不利于中小投资者的参与,结果势必将绝大部分的中小投资者拒之于门外。家家悦妄图通过操纵债券持有人会议不法侵害债券持有人权利的意图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该行为反应出家家悦不尊重投资者,漠视投资者权利,是不遵守规则不遵守法律的赤裸裸的野蛮行径。
具体诉求:一:要求家家悦废除侵害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利的提案,并重新提出有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的提案。二、要求家家悦充分落实《公司法》赋予债券持有人关于减资清偿的权利,该权利不得因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题而灭失。三、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增加网络投票的通道,便于中小投资者参与。
附:
关于家家悦(603708)董事会侵害可转债投资人合法权益的投诉
尊敬的证监会、上交所:
家家悦于2024年1月3日发布公告《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家悦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要求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家家悦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人认为家家悦的行为严重侵害可转债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此提出投诉,具体如下:
一、减资清偿是包括可转债持有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得非法侵害。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该权利的生效并不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为前提,是包括可转债持有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家家悦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公告《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通知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而今却试图通过利用债券持有人会议剥夺可转债持有人的相应权利,明显违反《公司法》精神。实践中,由于减少注册资本引起的可转债清偿也时有发生。比如思创医惠、新希望均通过下调转股价避免了可转债清偿,实现公司与投资人的双赢;美锦能源则是探索出了实现可转债清偿的可行方案。以上均是上市公司尊重和重视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利的正面案例。
二、家家悦的行为事实上违反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是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并不是上市公司用来侵害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利的工具。董事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提出的方案应当有利于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但此次提案却是单方面剥夺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完全不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明显违反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设立初衷,事实上已经违反了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而且,此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只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明显不利于中小投资者的参与,结果势必将绝大部分的中小投资者拒之于门外。家家悦妄图通过操纵债券持有人会议不法侵害债券持有人权利的意图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该行为反应出家家悦不尊重投资者,漠视投资者权利,是不遵守规则不遵守法律的赤裸裸的野蛮行径。
具体诉求:一:要求家家悦废除侵害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利的提案,并重新提出有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的提案。二、要求家家悦充分落实《公司法》赋予债券持有人关于减资清偿的权利,该权利不得因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题而灭失。三、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增加网络投票的通道,便于中小投资者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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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家家悦公司回复我的,山东证监会是电话回复我的,内容跟公司的大致一样:
投资者:
您好,来信已收悉,感谢对公司的长久关注,对于您来信现回复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本次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是因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户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而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需同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该审议事项符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5月完成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回购的股份未能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进行转让,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鉴于回购股份尚未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及时间安排等因素,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已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是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而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家悦转债”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此,就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家悦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事项,需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批程序,待会议做出相应决议后再履行后续相关流程。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及操作流程亦是市场通行做法,符合相关规章制度规定。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方式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持有人不能现场参会,可以通过授权方式在规定日期内将相关委托手续及表决意见递交给公司,以表达自己的意见。
三、“家悦转债”自发行以来因利润分配、增发股份等事项已多次调整转股价格。但由于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通过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决议暂不下调转股价格。后续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进行评估,如有调整会及时公告。
谢谢关注!
投资者:
您好,来信已收悉,感谢对公司的长久关注,对于您来信现回复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本次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是因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户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而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需同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该审议事项符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5月完成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回购的股份未能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进行转让,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鉴于回购股份尚未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及时间安排等因素,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已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是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而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家悦转债”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此,就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家悦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事项,需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批程序,待会议做出相应决议后再履行后续相关流程。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及操作流程亦是市场通行做法,符合相关规章制度规定。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方式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持有人不能现场参会,可以通过授权方式在规定日期内将相关委托手续及表决意见递交给公司,以表达自己的意见。
三、“家悦转债”自发行以来因利润分配、增发股份等事项已多次调整转股价格。但由于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通过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决议暂不下调转股价格。后续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进行评估,如有调整会及时公告。
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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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已受理。针对您举报家家悦(以下简称公司)涉嫌侵害可转债投资人合法权益等事项,本所答复如下:
经向公司核实,根据《公司法》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一是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二是当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此,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家悦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议案。根据《关于“家悦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表决情况为同意482650张,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100%,反对及弃权均为0张。同时,根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通知,如持有人不能现场参会,可以通过授权方式在规定日期内将相关委托手续及表决意见递交给公司,公司已为可转债持有人行使表决权利提供相应投票渠道。
感谢您对本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证券交易所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本号码为信访举报回复专用,不接受其他任何信息通知)
经向公司核实,根据《公司法》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一是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二是当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此,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家悦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议案。根据《关于“家悦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表决情况为同意482650张,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100%,反对及弃权均为0张。同时,根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通知,如持有人不能现场参会,可以通过授权方式在规定日期内将相关委托手续及表决意见递交给公司,公司已为可转债持有人行使表决权利提供相应投票渠道。
感谢您对本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证券交易所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本号码为信访举报回复专用,不接受其他任何信息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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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脆搞个不要求公司偿还债务的议案 只要悄悄找人买够50%甚至只要买够30%就能少还100%的债务
要搞就搞大的 这种小扣小摸的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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