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场现金分红纳税政策
A股个人投资者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连夜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财税[2015]101号 ),财税[2015]101号规定:
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也就是说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免税,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需缴10%的税,持有时间1个月内的,需缴20%的税。持有时间自买进之日计算。
分红时不扣税,但在卖出股票时会根据持有时间收税,税款直接被扣除。
A股机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是按照正常企业所得税计算的。
香港市场现金分红纳税政策
香港上市的企业来源地比较复杂,既有香港本地企业,也有大陆和台湾,还有世界各地的企业。上市公司注册地不同,除了在香港上市要遵守上市的相关规定外,也要受注册地的法律监管,同时投资者的身份也是多样化,两者共同造成了红利税如何征收与缴纳的复杂背景。红利税的多少主要是和注册地有关,香港市场本身不收取股息红利税。
大陆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分为两种方式,一是直接上市,就是以境内企业名义向香港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是我们常说的H股模式。另外一种是到境外注册间接上市,在境外设立特别目的实体,用以控股境内企业资产或股份,然后以境外的特别目的实体(SPV)在香港上市,这种方式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红筹模式,比如蒙牛乳业。
我们本文主要介绍内地企业的政策。
内地个人通过港股通投资,20%的税(不仅限于H股,不论投资的企业注册地在哪,一律交税)。
国税总局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内地个人通过香港账户投资,非外商10%的税,外商免税
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在香港发行股票的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派发股息红利时,根据内地和香港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个人股东一般可按1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而对于红筹模式上市的内地企业,投资者个人直接持有的不是境内企业发行的股份,而是境外壳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发行的股份。虽然这些壳公司派发的股息实际是来源于其控股的境内企业,但是,股息的派发主体是境外壳公司。境外上市实体在向境外居民个人派发股息时,无须扣缴外籍居民个人股息的中国个人所得税。
内地机构投资者投资,按照企业政策正常纳税
中国国税总局关于内地投资者投资港股的纳税政策规定:企业投资者投资港股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应计入企业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企业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可抵免境外已纳税额,但对于企业持有H股满12个月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香港本地投资者,投资香港本土的上市公司,是没有红利税的。但在收取内地企业派发的股息时,按1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自动代为扣缴。
对于个人投资者,我们总结如下:
A股:
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免税;
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需缴10%的税;
持有时间1个月内的,需缴20%的税。
H股:
通过港股通买在香港上市的股票,20%红利税;
直接在香港开通港股,买H股,10%红利税;
直接在香港开通港股,买非H股,无红利税。
备注:港股通和香港账户买H股,都只能收到90%的红利,但是港股通会在90%的红利基础上再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多交90% * 20% = 18%的红利税。只能拿到72%的现金红利
A股个人投资者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连夜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财税[2015]101号 ),财税[2015]101号规定:
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也就是说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免税,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需缴10%的税,持有时间1个月内的,需缴20%的税。持有时间自买进之日计算。
分红时不扣税,但在卖出股票时会根据持有时间收税,税款直接被扣除。
A股机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是按照正常企业所得税计算的。
香港市场现金分红纳税政策
香港上市的企业来源地比较复杂,既有香港本地企业,也有大陆和台湾,还有世界各地的企业。上市公司注册地不同,除了在香港上市要遵守上市的相关规定外,也要受注册地的法律监管,同时投资者的身份也是多样化,两者共同造成了红利税如何征收与缴纳的复杂背景。红利税的多少主要是和注册地有关,香港市场本身不收取股息红利税。
大陆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分为两种方式,一是直接上市,就是以境内企业名义向香港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是我们常说的H股模式。另外一种是到境外注册间接上市,在境外设立特别目的实体,用以控股境内企业资产或股份,然后以境外的特别目的实体(SPV)在香港上市,这种方式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红筹模式,比如蒙牛乳业。
我们本文主要介绍内地企业的政策。
内地个人通过港股通投资,20%的税(不仅限于H股,不论投资的企业注册地在哪,一律交税)。
国税总局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内地个人通过香港账户投资,非外商10%的税,外商免税
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在香港发行股票的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派发股息红利时,根据内地和香港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个人股东一般可按1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而对于红筹模式上市的内地企业,投资者个人直接持有的不是境内企业发行的股份,而是境外壳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发行的股份。虽然这些壳公司派发的股息实际是来源于其控股的境内企业,但是,股息的派发主体是境外壳公司。境外上市实体在向境外居民个人派发股息时,无须扣缴外籍居民个人股息的中国个人所得税。
内地机构投资者投资,按照企业政策正常纳税
中国国税总局关于内地投资者投资港股的纳税政策规定:企业投资者投资港股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应计入企业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企业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可抵免境外已纳税额,但对于企业持有H股满12个月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香港本地投资者,投资香港本土的上市公司,是没有红利税的。但在收取内地企业派发的股息时,按1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自动代为扣缴。
对于个人投资者,我们总结如下:
A股:
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免税;
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需缴10%的税;
持有时间1个月内的,需缴20%的税。
H股:
通过港股通买在香港上市的股票,20%红利税;
直接在香港开通港股,买H股,10%红利税;
直接在香港开通港股,买非H股,无红利税。
备注:港股通和香港账户买H股,都只能收到90%的红利,但是港股通会在90%的红利基础上再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多交90% * 20% = 18%的红利税。只能拿到72%的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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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没落和自身有很大关系,老千股盛行,政府买卖交易港股都收千1.3印花税,前段时间因交易量大减才微降到千1,分红也收税。港交所是股份制的,交割T2,现金分红到账也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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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楼
港股通 H 股股票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相关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投资本公司 H 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1.44 元。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本公司 H 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公司对港股通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现在主要问题是港股基金遇到成分股现金分红时怎么扣税。你说的是内地基金通过港股通持有的H股或香港本地股吗?H股貌似是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的。
港股通 H 股股票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相关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投资本公司 H 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1.44 元。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本公司 H 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公司对港股通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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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rourou
内地居民境外所得都是需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的,港股通途径是代扣代缴的,通过离岸账户持有的是需要自行向所在地税务局进行申报的,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完成申报纳税。现在主要问题是港股基金遇到成分股现金分红时怎么扣税。
合规上来说,境内居民个人通过港股通或离岸账户持有港股、港股基金取得的红利,并没有税收上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