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拟将“塞力转债”的转股来源由“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不足部分使用
新增股份转股”变更为“全部使用新增股份”。由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部分
股票自回购已期满三年或即将满三年,待转股来源变更为“全部使用新增股份”
后,公司回购库存股份的注销程序将随即启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8 票,其中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公司法162条: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法224条:(原177条)
第二百二十四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前有些转债公司法盲,股权激励剩余的股份想注销被转债人抓着要清偿,无奈之下会撤回注销决议,但是塞力没机会,它是三年超期的情况,必须要注销=必须要给转债人清偿
所以,公司接下来只能把转债价格弄到101以上了,考虑到8月的回售期,那就是要么下修、要么下修、要么下修、还是下修+市值管理一下了,除非真想还这占市值三份之一的债
作者:我是一个host
链接:https://xueqiu.com/1612458257/285475039
来源:雪球
新增股份转股”变更为“全部使用新增股份”。由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部分
股票自回购已期满三年或即将满三年,待转股来源变更为“全部使用新增股份”
后,公司回购库存股份的注销程序将随即启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8 票,其中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公司法162条: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法224条:(原177条)
第二百二十四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前有些转债公司法盲,股权激励剩余的股份想注销被转债人抓着要清偿,无奈之下会撤回注销决议,但是塞力没机会,它是三年超期的情况,必须要注销=必须要给转债人清偿
所以,公司接下来只能把转债价格弄到101以上了,考虑到8月的回售期,那就是要么下修、要么下修、要么下修、还是下修+市值管理一下了,除非真想还这占市值三份之一的债
作者:我是一个h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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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来自: 我是阿冰
严格讲这都不用股东会审议,既然规定回购股满三年应注销,那其满三年后不可用于债转股就是应有之义(应该处于待注销的冻结状态),这跟公司是否实际注销都没关系.如果有债转股,自然就该新发行股份.
反过来说,如果4月26日前有债转股申请,公司选择使用库存股而非新发股,那就违规了.
反过来说,如果4月26日前有债转股申请,公司选择使用库存股而非新发股,那就违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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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stonewang
7月31才重计,还得来个利群类的操作?
4月26日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债权人45天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期间又不能下修。有三种可能:1、股东大会不通过议案
2、公司有钱硬性清偿
3、学利群提前下修
感觉第3种可能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