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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来自: gaokui16816888 、大象001
@思故
这是不知几颗花生米,醉成这样,公司董事长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明确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上的下修不能破净,楼主先买入,再使劲吹,瞎编说是董秘给他一个人说的哈哈,套路不新鲜了,先使劲吹,等韭菜接盘,楼主转进如风,麻溜地切换到别的转债,留下一脸懵逼的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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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的回复。
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感谢您的来函(电),我所对您咨询的事项高度重视,具体回复如下:
1.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九条,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下修正。
2.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条,上市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应当同时约定:(一)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持有发行人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前项通过修正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3.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决策。
4. 根据公司2020年5月26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公司拟修改募集说明书条款并调整或修正转股价格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合规履行审议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充分保障投资者及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感谢您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感谢您的来函(电),我所对您咨询的事项高度重视,具体回复如下:
1.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九条,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下修正。
2.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条,上市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应当同时约定:(一)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持有发行人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前项通过修正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3.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决策。
4. 根据公司2020年5月26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公司拟修改募集说明书条款并调整或修正转股价格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合规履行审议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充分保障投资者及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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