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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稍微查了下。。。。2000年8月,因本公司未能如期偿还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的5,000万元借款,担保方深圳粤海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237万股抵偿本公司所欠5,000万元借款,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同意接收,并于2000年8月17日办理过户手续,至此深圳粤海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2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0%,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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