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造假的公司,越来越猖獗了,简直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 St美尚直接回复深交所,我就是九年来一直在造假。你能拿我怎么样?反正我已经套现。我人可能已经在国外。对于这种已经套现完毕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很可能已经移民。你总不能去追究一个外国公民的刑事责任吧。所以建议今后上市公司在IPO的时候,每家上市公司拿出IPO所得款项的5%作为投资者赔偿基金。另外,大股东每次减持所得款项的20%也纳入投资者赔偿基金。一旦发生违法退市,由赔偿基金先行赔付。然后由证监会向违法的大股东追索赔偿基金所付的款项。另外要改革《证券法》。对于违法者,不仅要罚的倾家荡产,而且要牢底坐穿。 这一点我们应该向美国学习。安然公司的造假者被判刑99年。我们什么时候也能学美国这样,加大违法犯罪者的违法成本。让大股东不敢违法,不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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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就在刚才说话了:
1、我要用自有资金300亿理财。
2、我要发债100亿。
有什么办法惩罚隆基么?
1、我要用自有资金300亿理财。
2、我要发债100亿。
有什么办法惩罚隆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