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特转债赔付顺序

想象一下搜于特的破产就像一场不幸的宴会,所有债权人都在排队等着拿回自己的一份。在这场宴会上,有些人(优先债权人)是VIP,他们首先吃到蛋糕。然后是那些手里拿着普通门票的人(无抵押债权人)。至于转债持有人?他们基本上是那些没拿到前排票但又不想空手而归的人。最后,如果蛋糕还有剩,才轮到股东们。不过,很多时候,当轮到股东时,蛋糕早已被前面的人分食殆尽。所以,在公司破产宴会上,转债持有人的位置略微尴尬,既不是最前面也不是最后,但总比股东们有更多的希望。
发表时间 2024-06-18 10:49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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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lin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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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呢?!
2024-06-18 12:25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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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fu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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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债券,它具备债券的债权特征,同时也具备一定的股票属性,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普通股票。从债权等级的角度来看,可转债的债权等级通常与普通债券相同,属于一般债权的范畴,而不是次等级的债权。
在企业破产、债务违约等情况下,债权人的优先受偿顺序通常是法定的,一般情况下,优先受偿的是先偿还优先级较高的债权人,而次级债权人的偿付顺序较为靠后。可转债的债权等级通常与普通债券相同,其在偿付顺序上也与普通债券相同,不会被认为是次等级债权。
尤其是考虑可转债持有人数较多,债券品种较多,社会影响较大,其作为公众品种,清偿更应该排在普通债券之前,并由主承销商和发行方提供连带责任。
2024-06-18 11:53修改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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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ke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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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转债持有人靠前些吗?
2024-06-18 11:43 来自湖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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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无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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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赔债罚没
2024-06-18 11:32 来自山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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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fu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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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不对,转债和普通债权人优先级别是一样的。如果有抵押担保,清偿还应该在普通债券之前。尤其是持有人众多,理应该优先考虑。
2024-06-18 11:36修改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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