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欺诈和造假到底应该由谁买单的思考?

最近几个月,监管趋严是好事,但资本市场有造假嫌疑的股票跌得惨不忍睹,里面的中小散是最大的买单者。市场上风声鹤唳,中小投资者普遍缺乏信心,不知道哪天哪颗雷就会掉到自己的头上!从国家的初衷来说,打造资本市场的清明正气固然是好事,但树立投资者信心这个事情更重要。窃以为只让前几年野蛮上市的上市公司退市不是好办法,是重塑资本市场信心过程中市场难以承受之重!
首先我们要认定谁是上市公司造假的责任人和实际控制人,谁造假罚谁保护中小投资者信心才是关键,所以我抛砖引玉,认为有关管理者应尝试做好以下几条:一、民事责任,建立中小投资者赔偿基金,资金从哪里来: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2、上市公司高管;3、中介机构(券商、律所、会所)法人代表、总裁(或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及其实控人;二、刑事责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2、上市公司高管;3、中介机构(券商、律所、会所)法人代表、总裁(或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及其实控人。
否则光罚上市公司是中小投资买单,而现在考虑金融安全更不可能让券商担负所有责任。以上抛砖引玉,不妥之处,请集友们批评指正!
发表时间 2024-06-19 09:10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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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pp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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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成长
如果是按照这个逻辑,那能不能给所有股票都“建立中小投资者赔偿基金”,让在股市赚了钱的来赔偿在股市亏了钱的?
上市公司造假,那就处罚上市公司,相关机构和个人,罚到破产清算(家破人亡?)为止。这是最基本的原则。还在质疑这个原则的,不是蠢就是坏。
至于买入造假上市公司股票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投机者),那只能通过法律诉讼(盘外也行?)来对上市公司,相关机构和个人进行追责和赔偿。这真没必要搞啥特色,毕竟国外的...
照抄不行的,面子上过不去,
会改,但改的过程被既得利益者掺很多私货,
后面,就不伦不类了,XX死要面子,底层活受罪;
2024-06-21 09:49修改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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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帅的梁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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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都对,但没啥卵用,因为,你自己都知道没法实行。
2024-06-20 09:57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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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成长

赞同来自: KevinLe pppppp

如果是按照这个逻辑,那能不能给所有股票都“建立中小投资者赔偿基金”,让在股市赚了钱的来赔偿在股市亏了钱的?

上市公司造假,那就处罚上市公司,相关机构和个人,罚到破产清算(家破人亡?)为止。这是最基本的原则。还在质疑这个原则的,不是蠢就是坏。

至于买入造假上市公司股票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投机者),那只能通过法律诉讼(盘外也行?)来对上市公司,相关机构和个人进行追责和赔偿。这真没必要搞啥特色,毕竟国外的业务实践也是如此。。。
2024-06-20 09:36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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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z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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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一下吧,反正又没啥用:
A股不是一个开放的市场,市场里面制约力量太少,大环境也不愿意支持鲶鱼式存在。
就像当年的万科股权大战,既然个人认为是低估的,那就买成大股东,直接就入主董事会,拆分改组公司,变卖资产设备,解散管理层,拿到估值差额作为收益,为什么不行,看看万科现在那个熊样,公司管理层就是一帮蛀虫。
到现在为止,股市的定位还是重融资,轻回报,拿股民的钱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可惜从来不要求实体经济回馈股民。什么大局稳定,就业稳定,税收稳定,这些跟股民有什么关系,能赚钱就分,不能赚钱就滚,这才是健康的股市。
一家企业能IPO上市,所有的链条上的人都会开心的要死要活,超高价发行,无底线炒作,无良基金经理高价接盘,剩下二级市场股民基民跟风进去,然后一地鸡毛的被连根割起。
最后也想说一下,股民的钱也是有成本的,也是需要有收益的,可惜连股民自己都不认为自己的投资的钱需要公司给出一定的回报,公司一句我们还处于发展期,就让人兴奋的不能自已。
2024-06-20 09:08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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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t999 -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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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hsu
参考安然,上市公司赔不出,连带审计公司一锅端
都端了,谁干活呢?
2024-06-19 10:39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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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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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xr
五洋债上个月终于从帐户里消失了
是的,不知道这五洋债最终划给谁了。
2024-06-19 10:37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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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律师

赞同来自: ahelloa hantang001

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的维权通道一直都是开放的,举报、报案、XF、起诉都可以。
但是面值退市可能会产生“附带伤害”,对投资者不够友好。
有没有一种办法可以既惩戒造假者,又保护投资者呢?
有啊,那就是金融机构出问题之后经常会被采用的“接管”。

《商业银行法》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为 信托公司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受益人合法权益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法对该信托公司实行接管或者督促机构重组。

同属明天系的包商银行、新时代信托、新华信托、天安财险、华夏人寿等就分别被同业的国企所接管。

金融业因为具有风险外溢的风险,大而不能倒,所以大家普遍能够接受政府对其接管。
但如果将接管的范围扩大到普通的民营上市公司,是否会产生“国进民退”“强取豪夺”等其他问题呢?
2024-06-19 10:34 来自天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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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king75

赞同来自: liangzai2006

@johnhsu
参考安然,上市公司赔不出,连带审计公司一锅端
这样一搞,国内找不到审计公司了,哈哈
2024-06-19 10:26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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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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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戒
从数年五洋债维权的经验看,楼主思考的没错,司法实践也支持楼主的主张。
但,要得到赔偿注定是麻烦的,交通事故有异议,也得纠缠上数月,想这边公司退市,第二天就打钱到你账户,你想要多少就给多少,这是不现实的。
话说,当年五洋债维权,好像这集思录也没几个支持的,我祝福当年嘲讽五洋债维权的诸位掉到退市维权的坑里。
五洋债上个月终于从帐户里消失了
2024-06-19 10:16 来自加拿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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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消灭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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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应该不被推崇但也用不着完全禁止,投资者理应知道,炒股就是击鼓传花,在过程中获取利润的游戏。
应设立分级制度,允许造假的股票应该戴上标记,上市公司在期限内自主选择是否戴标记,只有开通权限的投资者可以购买带标记的造假股。其余股票不允许造假,如果发现造假,实控人的全部股票立即平分给所有其他股东。
2024-06-19 10:19修改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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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1108

赞同来自: 阿戒1899

我相信赔偿的那个一定会在 8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万年内出的

出台 了那么的 制度,关键的制度出来没???????????

对于现在的市场,我用脚投票,唯一抄底的条件,市场的股息率超过807.18%(啊,万一你看到今年的股息率是807.18%,明年万一退市怎么办啊。哦,应该是股息率是80700.18%才对)

怎么,你们1元成本的人可以随便减持, 申报既担责,哈哈哈啊哈哈啊啊

当然,我相信牛市在80000000000000000000000万内一定会出现

吴清:对退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追到底 绝不允许浑水摸鱼、一退了之
2024年06月19日 10:11 来源: 上海证券报 69人评论

好的,会看怎么做的,123456789123456789
2024-06-19 10:18修改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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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d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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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ioud
买到烂尾房是谁买单呢
我们银行股东!
买房的赌徒不过损失了占房价总额20%-30%的首付,然后就赖贷款不还,我们银行损失了70%的贷款

难不成上市公司欺诈也打算让银行负责?
2024-06-19 10:01 来自河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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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灿

赞同来自: x8410 阿戒1899

我完全支持您的提议,目前造假上市成本太低了,目前名义上是在处罚骗子,实际上是在处罚被骗的。 不过骗子拥有的资源多,被骗的多是平民老百姓,想改过来不容易啊。
2024-06-19 09:58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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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izhe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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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户买单,投资有风险,买卖自负。
2024-06-19 09:49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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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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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ioud
买到烂尾房是谁买单呢
看保交楼的钱是哪来的
2024-06-19 09:48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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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lana

赞同来自: 顾哥

上市公司压根就像一块石头,就没思想,何来欺诈,只有人会欺诈。
2024-06-19 09:47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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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ppp - +---++--+-+++++++++++

赞同来自: KevinLe 琼恩雪诺 xiebaobao stock2 青蛙1999 oie9更多 »

能上市的,尤其是带病上市的,都是凭关系上的;

造假与权利是最容易勾结的狼狈,类似肿瘤,这个不是一个部门能解决的;
需要手术医生,术后更要树立健康的日常生活作息;

只能类比,没法细指;

1.什么时候,立法,立法机构;
2.立法后真正落实70%以上,司法机构;
结果,金融强国指日可待,问鼎世界翘首以待;

如果1,2,做不到,那大家都只能在混沌中做屎壳郎,滚点粪球吃屎(股市现状)。
2024-06-19 09:47修改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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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i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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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烂尾房是谁买单呢
2024-06-19 09:35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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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戒

赞同来自: xiebaobao 人来人往777 城建大厦 小白律师 可期可梦 pppppp更多 »

从数年五洋债维权的经验看,楼主思考的没错,司法实践也支持楼主的主张。
但,要得到赔偿注定是麻烦的,交通事故有异议,也得纠缠上数月,想这边公司退市,第二天就打钱到你账户,你想要多少就给多少,这是不现实的。
话说,当年五洋债维权,好像这集思录也没几个支持的,我祝福当年嘲讽五洋债维权的诸位掉到退市维权的坑里。
2024-06-19 09:31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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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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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安然,上市公司赔不出,连带审计公司一锅端
2024-06-19 09:21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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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菜瘾大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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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得很对,我们也知道,但是下次不要说了。
2024-06-19 09:19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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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tvodo

赞同来自: x8410

法不责众啊
2024-06-19 09:19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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