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能辉转债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能辉转债募资3.48亿,将其中1.6亿改变用途,不知道这种算不算是触发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能辉转债募资3.48亿,将其中1.6亿改变用途,不知道这种算不算是触发附加回售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