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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司机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3.3.2债券存续期超过一年的,资信评级机构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7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确有合理理由且经本所认可的,可以延期披露。
问了一下AI,说是7月底,哪位能明确一下可转债评级调整结束的确切时间?以前是6月30日(至少2015年的债券上市规则是6月30日),现在改为会计年度结束7个月内,所以理论上是7月底,不过大部分评级机构仍习惯于6月底前出报告。同时评级报告有效期一年,如果一年内没有调过评级的,必须在前次评级一年内更新评级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3.3.2债券存续期超过一年的,资信评级机构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7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确有合理理由且经本所认可的,可以延期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