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看下有没有需要补充和修改的,同时也希望大家一起做这件事。
致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我是塞力转债持有人XXX,注意到公司2024年6月29日发布的多份公告,特别是其中关于“塞力转债”清偿进展的公告,提到会在签约后3个月内完成清偿。3个月的时间大幅长于预期,也让公众对公司能否筹足资金产生担忧,不少持有人已打算再次向监管机构投诉公司故意拖延。
我作为塞力转债的持有人,在前期关于清偿的电话沟通中,认为公司虽然未能就很多问题给出明确答复,但表现出了负责任的态度,同时,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语气语调也体出他们承受了很大的工作压力,非常疲劳。
我认为,处理好清偿工作,不仅可以保障包括我在内的塞力转债持有人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后续发展。故,从同时有利于双方的角度,提出以下几个建议,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考虑:
1. 在2024年7月底前优先清偿塞力转债中小额持有人
根据公司2023年年报,塞力转债持有人总数约为10800人,十大持有人共持有超过1.8亿元,约占塞力转债总额的1/3,其中,第一大持有人持有超过3300万元,第十大持有人持有超过800万元。
虽然公司未公布其他持有人的详细数据,但根据一般统计学规律,我推测,第100大持有人的持有数额在百万量级,前一百大持有人的持有总额会超过总额的2/3,也就是说,数量占绝大多数的中小额持有人,可能只持有不到总额1/3(即1.8亿元)的塞力转债。
根据公司2024年一季报,公司约有货币资金1.7亿元,考虑到不是所有持有人都申报了债权,且不是所有申报都符合要求,故公司的货币资金应可完全覆盖中小额持有人的清偿需求。
再考虑到,大额持有人多为机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中小额持有人多为自然人,风险承受能力较差,且人数众多,易导致群体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所以,我建议公司在2024年7月底前,优先清偿中小额持有人,稳定公众预期,减少公司的舆情风险,这也是我国处理涉众金融问题的常规策略。对于要求清偿的大额持有人,或可通过谈判最终以提供担保的方式解决,从而缓解公司短期的资金压力。
2. 采用电子签的形式签署相关清偿协议
注意到公司在“塞力转债”持有人信息确认函中,为方便日后邮寄相关协议,收集了持有人的邮寄地址信息,考虑到邮寄成本,耗费的时间,以及这种传统的纸质签约方式的工作量,我建议公司改用“电子签”方式签署相关协议(同时对年龄过大等少量有特殊情况的持有人保留纸质签约方式)。目前,腾讯、阿里等各大云厂商都有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签”产品,签署一万份协议的成本在5万元以下,且更有利于数据统计,提高签约效率,减少差错和人力成本。
3. 共同建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搭建转债清偿电子化渠道
即使是作为持有人,只处理自己的清偿事务,我也体会到了本次清偿工作的烦杂之处,更不用说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究其本质原因,是缺乏有效的转债电子化清偿渠道,故我将建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搭建转债清偿电子化渠道,希望公司也能同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出同类建议。如能促成该渠道的搭建,必将为所有转债发行人和持有人的带来便利。在此先行感谢。
XXX
致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我是塞力转债持有人XXX,注意到公司2024年6月29日发布的多份公告,特别是其中关于“塞力转债”清偿进展的公告,提到会在签约后3个月内完成清偿。3个月的时间大幅长于预期,也让公众对公司能否筹足资金产生担忧,不少持有人已打算再次向监管机构投诉公司故意拖延。
我作为塞力转债的持有人,在前期关于清偿的电话沟通中,认为公司虽然未能就很多问题给出明确答复,但表现出了负责任的态度,同时,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语气语调也体出他们承受了很大的工作压力,非常疲劳。
我认为,处理好清偿工作,不仅可以保障包括我在内的塞力转债持有人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后续发展。故,从同时有利于双方的角度,提出以下几个建议,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考虑:
1. 在2024年7月底前优先清偿塞力转债中小额持有人
根据公司2023年年报,塞力转债持有人总数约为10800人,十大持有人共持有超过1.8亿元,约占塞力转债总额的1/3,其中,第一大持有人持有超过3300万元,第十大持有人持有超过800万元。
虽然公司未公布其他持有人的详细数据,但根据一般统计学规律,我推测,第100大持有人的持有数额在百万量级,前一百大持有人的持有总额会超过总额的2/3,也就是说,数量占绝大多数的中小额持有人,可能只持有不到总额1/3(即1.8亿元)的塞力转债。
根据公司2024年一季报,公司约有货币资金1.7亿元,考虑到不是所有持有人都申报了债权,且不是所有申报都符合要求,故公司的货币资金应可完全覆盖中小额持有人的清偿需求。
再考虑到,大额持有人多为机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中小额持有人多为自然人,风险承受能力较差,且人数众多,易导致群体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所以,我建议公司在2024年7月底前,优先清偿中小额持有人,稳定公众预期,减少公司的舆情风险,这也是我国处理涉众金融问题的常规策略。对于要求清偿的大额持有人,或可通过谈判最终以提供担保的方式解决,从而缓解公司短期的资金压力。
2. 采用电子签的形式签署相关清偿协议
注意到公司在“塞力转债”持有人信息确认函中,为方便日后邮寄相关协议,收集了持有人的邮寄地址信息,考虑到邮寄成本,耗费的时间,以及这种传统的纸质签约方式的工作量,我建议公司改用“电子签”方式签署相关协议(同时对年龄过大等少量有特殊情况的持有人保留纸质签约方式)。目前,腾讯、阿里等各大云厂商都有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签”产品,签署一万份协议的成本在5万元以下,且更有利于数据统计,提高签约效率,减少差错和人力成本。
3. 共同建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搭建转债清偿电子化渠道
即使是作为持有人,只处理自己的清偿事务,我也体会到了本次清偿工作的烦杂之处,更不用说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究其本质原因,是缺乏有效的转债电子化清偿渠道,故我将建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搭建转债清偿电子化渠道,希望公司也能同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出同类建议。如能促成该渠道的搭建,必将为所有转债发行人和持有人的带来便利。在此先行感谢。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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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oasis
那你解释下 确权难度较大,所需时间长于预期。还有资金筹措尚需履行相关手续是什么意思?申报清偿的份额是不锁定的,是可以交易。确权就很困难。假如把清偿款打给你了,你却又把转债卖出了。怎么处理呢?资金筹措尚需履行相关手续,这个更好理解了,申请银行贷款也需要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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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alvar
看塞力今天的公告,与上周的相比,措辞有所变化,少了“具体还款进度因资金筹措等存在不确定性”这句,好像钱的问题基本解决了那你解释下 确权难度较大,所需时间长于预期。还有资金筹措尚需履行相关手续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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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6月14日申报债权数据早已逐日统计,塞力转债为什么不仿效 利群转债、回盛转债、新星转债 提前下修? 塞力肯定觉得申报总金额不大,才没提议提前下修。决不是你们臆想的还不了钱,塞力正常应该8月18日提议下修。希望它能提前下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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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没多大个事。1.下修是第一道保险,2.公司伤些元气,借款也能清偿。3.小额现金,大额股票+现金。可操作的途径多的很,除非老板准备躺平跑路了。
可能有人觉得转股+现金补偿没法操作。或者有法律风险。没有先例不代表就违规,转债本质是债权,转股本质就是定向增发,定向增发抵偿债务没毛病,不足部分现金补偿。实操路径可以这样:下修之后,如果转股价值90转股,投资人债权等价物是:股票+现金补偿10.**元(含转债当期利息)+补偿第二日股票收盘价差(跌价补偿)。
具体转股日期由投资人自行操作,避免集中转股对股价造成打压。
可能有人觉得转股+现金补偿没法操作。或者有法律风险。没有先例不代表就违规,转债本质是债权,转股本质就是定向增发,定向增发抵偿债务没毛病,不足部分现金补偿。实操路径可以这样:下修之后,如果转股价值90转股,投资人债权等价物是:股票+现金补偿10.**元(含转债当期利息)+补偿第二日股票收盘价差(跌价补偿)。
具体转股日期由投资人自行操作,避免集中转股对股价造成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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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告“三、相关说明”部分
1.第一点,“同步按清偿方案以书面、邮件等有效形式与债权人进行确权登记、清偿协议签订,同步启动清偿工作”,这里面的同步启动清偿工作,是否表明公司会分批进行清偿,楼主提的小额先清偿可结合这块让公司进一步明确
2.第三点,“研究通过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等措施促进可转债转股的可能性”,公司下修计数7月31号起,结合8月21号进入回售期,公司能否明确承诺到时下修
3.公司筹资方案,看公告中提到“应收账款回收有所改善”,“公司的资金筹措尚需履行相关手续”,结合公司的质押情况,“赛海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温伟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5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3.7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4%,融资余额2,500万元。赛海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温伟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7,100,000股(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2.7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3%,对应融资余额2,011万元”,公司能否告知后续的筹资方案,以及本次清偿金额。
1.第一点,“同步按清偿方案以书面、邮件等有效形式与债权人进行确权登记、清偿协议签订,同步启动清偿工作”,这里面的同步启动清偿工作,是否表明公司会分批进行清偿,楼主提的小额先清偿可结合这块让公司进一步明确
2.第三点,“研究通过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等措施促进可转债转股的可能性”,公司下修计数7月31号起,结合8月21号进入回售期,公司能否明确承诺到时下修
3.公司筹资方案,看公告中提到“应收账款回收有所改善”,“公司的资金筹措尚需履行相关手续”,结合公司的质押情况,“赛海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温伟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5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3.7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4%,融资余额2,500万元。赛海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温伟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7,100,000股(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2.7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3%,对应融资余额2,011万元”,公司能否告知后续的筹资方案,以及本次清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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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增加了一些内容:
我是塞力转债持有人XXX,注意到公司2024年6月29日发布的多份公告,特别是其中关于“塞力转债”清偿进展的公告,提到会在签约后3个月内完成清偿。3个月的时间大幅低于公众预期,也对公司能否筹足资金表示担忧。不少持有人已打算再次向监管机构投诉公司故意拖延。
作为塞力转债的持有人,在前期关于清偿的电话沟通中,我认为公司虽然未能就很多问题给出明确答复,但表现出了负责任的态度,同时,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语气语调也体出他们承受了很大的工作压力,非常疲劳。
我认为,处理好清偿工作,不仅可以保障包括我在内的塞力转债持有人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后续发展。故,从同时有利于双方的角度,提出以下几个建议,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考虑:
我是塞力转债持有人XXX,注意到公司2024年6月29日发布的多份公告,特别是其中关于“塞力转债”清偿进展的公告,提到会在签约后3个月内完成清偿。3个月的时间大幅低于公众预期,也对公司能否筹足资金表示担忧。不少持有人已打算再次向监管机构投诉公司故意拖延。
作为塞力转债的持有人,在前期关于清偿的电话沟通中,我认为公司虽然未能就很多问题给出明确答复,但表现出了负责任的态度,同时,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语气语调也体出他们承受了很大的工作压力,非常疲劳。
我认为,处理好清偿工作,不仅可以保障包括我在内的塞力转债持有人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后续发展。故,从同时有利于双方的角度,提出以下几个建议,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