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之觞:搜于特
2024年3月11日,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不能按期付息。
2024年5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搜于特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024年5月17日,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搜特退债”回售结果的公告,经回售申报确认的可转债,由于公司无法兑付债券本息,相关权利人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搜特退债正式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支实质违约的可转债。
搜于特是哪里的呢?大广东的!大广东勇拔头筹!
2024年6月27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鸿达退债”回售结果的公告:经回售申报确认的可转债,由于公司最终无法兑付债券本息,相关权利人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鸿达退债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二支实质违约的可转债。真的是有样学样啊!
鸿达兴业是哪里的呢?还是大广东的!大广东状元抢到了,榜眼也不遑多让!
后面排队的有还有很多,比如中装转2、帝欧转债、岭南转债......,大广东的真不少啊。
搜于特成为推倒可转债信用的多米诺骨牌的祸首!
搜于特当时实控人马鸿在2021年2月27日股权质押比例达87.29%,早就金蝉脱壳了。
截至2022年末,搜于特净利润已连亏3年,累计亏损超70亿元。搜于特巨亏背后,巨额预付款流向关联供应商,上市公司资产疑遭掏空,实控人马鸿借道股权质押等加速减持!作为服装行业的知名大企业,却要向并不强势的供应商预付数十亿元的预付款项,这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完全不符合行业现状。
2023年7月10日盘后,搜于特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搜于特立案。
搜于特如今早已股债双退,实控人马鸿不知在哪逍遥快活。
对于广东来说,这几家问题企业数量占其总企业数微乎其微,但对于被坑的人来说,就是100%。
建议相关监管责任机构引起重视,不要只会发问询函,不能一退了之,要及时清除害虫,及时解决问题。要迅速采取有效手段,对相关责任人采取有力措施。不要等冰棍都化光了,让受害人一无所有,在寒风中发瑟瑟发抖;而相关责任人赚得盆满钵满,在大别墅里逍遥快活!
信用之觞:搜于特!
2024年3月11日,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不能按期付息。
2024年5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搜于特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024年5月17日,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搜特退债”回售结果的公告,经回售申报确认的可转债,由于公司无法兑付债券本息,相关权利人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搜特退债正式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支实质违约的可转债。
搜于特是哪里的呢?大广东的!大广东勇拔头筹!
2024年6月27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鸿达退债”回售结果的公告:经回售申报确认的可转债,由于公司最终无法兑付债券本息,相关权利人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鸿达退债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二支实质违约的可转债。真的是有样学样啊!
鸿达兴业是哪里的呢?还是大广东的!大广东状元抢到了,榜眼也不遑多让!
后面排队的有还有很多,比如中装转2、帝欧转债、岭南转债......,大广东的真不少啊。
搜于特成为推倒可转债信用的多米诺骨牌的祸首!
搜于特当时实控人马鸿在2021年2月27日股权质押比例达87.29%,早就金蝉脱壳了。
截至2022年末,搜于特净利润已连亏3年,累计亏损超70亿元。搜于特巨亏背后,巨额预付款流向关联供应商,上市公司资产疑遭掏空,实控人马鸿借道股权质押等加速减持!作为服装行业的知名大企业,却要向并不强势的供应商预付数十亿元的预付款项,这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完全不符合行业现状。
2023年7月10日盘后,搜于特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搜于特立案。
搜于特如今早已股债双退,实控人马鸿不知在哪逍遥快活。
对于广东来说,这几家问题企业数量占其总企业数微乎其微,但对于被坑的人来说,就是100%。
建议相关监管责任机构引起重视,不要只会发问询函,不能一退了之,要及时清除害虫,及时解决问题。要迅速采取有效手段,对相关责任人采取有力措施。不要等冰棍都化光了,让受害人一无所有,在寒风中发瑟瑟发抖;而相关责任人赚得盆满钵满,在大别墅里逍遥快活!
信用之觞:搜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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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橙柠檬
举个例子,一款电动车,如果号称充满电续航里程为700km,实际大家开都只有600km,肯定算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大家发财;但如果大家开下来都能开800km,跟公司自己号称的700km严重不符,有人去法院起诉要求退一赔三,您觉得法院会支持吗?
再比如一个博士去应聘,因为怕用人单位不要高分低能的,隐瞒了自己博士的身份,只拿本科文凭去面试,入职后单位发现了,能以不诚信为由解雇这个博士吗?
诸葛亮说自己年幼才疏,实际有经天纬地之才;夏侯楙说自己熟读韬略,实际草包一个,哪个算欺诈?
我说这些不是为了气各位网友,而是告诉大家一个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果关系。
侵权责任一般需要具备四个构成要件才能成立,缺一不可:
1、违法行为。搜于特有财务造假行为。
2、损害后果。搜于特的退市和可转债的回售违约导致股民和可转债投资者遭受了重大损失。
3、行为人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或重大过失。搜于特财务造假系主观故意为之。
4、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认定是法院确定侵权责任赔偿的前提。侵权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即若不存在这种违法行为,损害就不会发生,则该行为是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反之,即使不存在该行为,损害也会发生,则该行为就不是损害发生的原因。加强侵权行为中因果关系的研究,探索因果关系的确认与排除规则,对于侵权责任赔偿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段摘自中国法院网,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供稿)
因为搜于特是反向财务造假,虚减利润。试问,如果搜于特没有虚减利润,难道就不会退市和违约了吗。反之,即使搜于特没有财务造假,也同样会陷入今天的局面。
所以搜于特的反向财务造假不构成侵权责任。
那个马鸿,不用坐牢吗?反向财务造假,虚减利润,算欺诈,也不算。
举个例子,一款电动车,如果号称充满电续航里程为700km,实际大家开都只有600km,肯定算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大家发财;但如果大家开下来都能开800km,跟公司自己号称的700km严重不符,有人去法院起诉要求退一赔三,您觉得法院会支持吗?
再比如一个博士去应聘,因为怕用人单位不要高分低能的,隐瞒了自己博士的身份,只拿本科文凭去面试,入职后单位发现了,能以不诚信为由解雇这个博士吗?
诸葛亮说自己年幼才疏,实际有经天纬地之才;夏侯楙说自己熟读韬略,实际草包一个,哪个算欺诈?
我说这些不是为了气各位网友,而是告诉大家一个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果关系。
侵权责任一般需要具备四个构成要件才能成立,缺一不可:
1、违法行为。搜于特有财务造假行为。
2、损害后果。搜于特的退市和可转债的回售违约导致股民和可转债投资者遭受了重大损失。
3、行为人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或重大过失。搜于特财务造假系主观故意为之。
4、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认定是法院确定侵权责任赔偿的前提。侵权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即若不存在这种违法行为,损害就不会发生,则该行为是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反之,即使不存在该行为,损害也会发生,则该行为就不是损害发生的原因。加强侵权行为中因果关系的研究,探索因果关系的确认与排除规则,对于侵权责任赔偿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段摘自中国法院网,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供稿)
因为搜于特是反向财务造假,虚减利润。试问,如果搜于特没有虚减利润,难道就不会退市和违约了吗。反之,即使搜于特没有财务造假,也同样会陷入今天的局面。
所以搜于特的反向财务造假不构成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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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jun2005
相关单位还在研究,断自己财路,割自己肉怎么下得了手,耐心等待,再等个十年八年,大家就忘记了把相关人员控制住,要他们把钱吐出来,就这么难吗?我们可以亏钱,但掏空公司的人,要负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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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于特之类是一付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我不付,你们去告好了,又能怎么样?关键是我们韭菜们真的不能把它咋么样。有搜于特之类的榜样在,会有更多的公司有恃无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