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搞不懂大股东是怎么想的,去年年报巨亏商誉减值调低了净资产,蛮以为至少会下修到接近底部,没想到股东大会却定出了这么耍赖的价格,真是让人无语。回售条款已经完全形同虚设了吗,大家一起向证监会投诉不会不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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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仓位的 沟通一下公司 邮件发一下电话打一下公司
成地逻辑没有问题,马上付息1.5。修到70转股价值。有下修空间。这个价格严重低估了。
有仓位的 把下面建议发给公司,避免影响定增,城地下次下修幅度预计修到6-7元合理:
建议下修到6-7元。据了解公司目前正在推进简易定增,如因投资者举报公司,挖掘出其它问题导致定增失败,都是双输局面。
此前公司股东违规减持,信披不合规也是问题多多。
请公司慎重考虑,把投资者的建议传达管理层。
shchengdi@163.com
成地逻辑没有问题,马上付息1.5。修到70转股价值。有下修空间。这个价格严重低估了。
有仓位的 把下面建议发给公司,避免影响定增,城地下次下修幅度预计修到6-7元合理:
建议下修到6-7元。据了解公司目前正在推进简易定增,如因投资者举报公司,挖掘出其它问题导致定增失败,都是双输局面。
此前公司股东违规减持,信披不合规也是问题多多。
请公司慎重考虑,把投资者的建议传达管理层。
shchengd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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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2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这个有条件回售条款是忽悠投资者呢,还是忽悠证监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2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这个有条件回售条款是忽悠投资者呢,还是忽悠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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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oydy
我回了你这个帖子两次,是因为我持有城地,我与你的预期不同,认为这次根本不可能把转股价调得很低,换位思考一下,还有两年到期,如果你是大股东,你会吗?
城地到期年化14.5%,主营已经成功转型并且开始走上坡路,我举得还算可以接受,当然,我认为城地是不想还这个钱的,只是现在时机还不成熟而已
是的,我想简单了,没法投诉,即使城地转债进入回售期后一点一点下调直至到期都无法投诉。但这样下去回售规则就废了,这对整个转债市场的打击是巨大的,回售是保护投资者的条款,失去这个条款的限制只会让哪些想着上市圈钱、割散户韭菜的公司大股东更加忘所欲为。作为转债投资者,我们没法投诉公司,至少应该谴责这种耍赖做法,更应该一起向证监会呼吁补充修改规则,让公司以更加合理的方式避免回售。既然都形同虚设,建议取消回售条款算了。只要到期能还钱,就是好公司,要想不还钱,那就凭本事把股价搞上去或认怂下调转股价啰
我回了你这个帖子两次,是因为我持有城地,我与你的预期不同,认为这次根本不可能把转股价调得很低,换位思考一下,还有两年到期,如果你是大股东,你会吗?
城地到期年化14.5%,主营已经成功转型并且开始走上坡路,我举得还算可以接受,当然,我认为城地是不想还这个钱的,只是现在时机还不成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