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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来自: 大帅20200707
可转债应该是和股票同步的
1. 股票停牌: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面值(1元)的情形后,其股票自下一个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2. 上交所发出告知书:5个交易日内,交易所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后需予以披露;
3. 申请听证(如有):公司收到告知书时既可提出申请听证会,时限是告知书后15个交易日内。若公司不提出听证则视同放弃;
4. 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形成审核意见: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审核会议,对公司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核并提出终止该公司上市的审核意见;
5. 上交所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在公司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6.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上交所公告对其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2020年12月14日发布的退市新规取消了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将其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且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7. 公司股票摘牌: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8.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应当保证其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之日起的45个交易日内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仍然有渠道转让其持有的退市公司股票。
1. 股票停牌: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面值(1元)的情形后,其股票自下一个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2. 上交所发出告知书:5个交易日内,交易所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后需予以披露;
3. 申请听证(如有):公司收到告知书时既可提出申请听证会,时限是告知书后15个交易日内。若公司不提出听证则视同放弃;
4. 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形成审核意见: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审核会议,对公司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核并提出终止该公司上市的审核意见;
5. 上交所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在公司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6.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上交所公告对其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2020年12月14日发布的退市新规取消了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将其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且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7. 公司股票摘牌: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8.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应当保证其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之日起的45个交易日内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仍然有渠道转让其持有的退市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