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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广东证监局管,不是深圳证监局管.
举报信可以发到下面的地址:
广东证监局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15楼,邮政编码:510623
3、信访、举报电话:(020)37853900
4、信访、举报传真:(020)37853820
举报信可以发到下面的地址:
广东证监局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15楼,邮政编码:510623
3、信访、举报电话:(020)37853900
4、信访、举报传真:(020)3785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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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izhe168
交易所投诉的邮件全部没有反馈,不知道那个证券违法的那个举报不知道有没有反馈。这只能说中国资本市场的悲哀,散户就像一块唐僧肉,谁都想咬一口,所谓保护中小投资者永远在口号阶段。。。能解决的才有回复,不能解决的就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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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来自: fengqd
深圳局投诉举报
日期:2015-05-11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1.投诉咨询电话:
12386(中国证监会热线);0755-83263315(深圳证监局投诉咨询热线)
2.网上举报:
http://fwpt.csrc12386.org.cn
(12386网络平台)
3.来信、来访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体育大厦东座深圳证监局
日期:2015-05-11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1.投诉咨询电话:
12386(中国证监会热线);0755-83263315(深圳证监局投诉咨询热线)
2.网上举报:
http://fwpt.csrc12386.org.cn
(12386网络平台)
3.来信、来访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体育大厦东座深圳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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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护自己的权利,这种上市公司不清偿也不会给你机会回售的,大家一起发起来
主题:关于对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股份”或“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清偿权利未得到充分保障问题的投诉
尊敬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作为文科股份可转债的投资者之一,特此致函,就文科股份在处理可转债相关事宜时,未能充分尊重并保障可转债投资者合法清偿权利的问题,向贵所提出正式投诉,并恳请贵所能够介入调查,维护市场公正与投资者权益。
一、投诉背景
2024年7月16日,文科股份(股票代码:002775)以及文科转债(债券代码:128127)发布公告《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内要求债权人条件为已届清偿期的债权,该条件对可转债投资者清偿权利不明确,故后续多数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司证券部也未认可可转债投资者的清偿权利,另外,公司未开放线上申报债权,要求线下申报,对待投资者不公平,不平等,上述问题直接影响了可转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和投资者的不满。
二、投诉内容
1、可转债投资者清偿权利未得到合法保证:文科股份于2024年7月16日发布的公告《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在减资清偿过程中,要求已届清偿期的债权才可以申报清偿,根据《证券法》以及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债权人基于公司资本运营状况与公司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减资对债权人影响甚巨,可转债投资者作为公司债权人,公司的实质性减资,导致公司净资产减少,等同于股东优先于债权人回收所投入的资本,为保护债权人权益,公司应当在通知债权人,并允许债权人有机会在公司责任财产减少之前作出选择。
目前公司可转债未到期,但公司实质性减资对公司净资产出现影响,可转债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或追加担保,但公司公告要求已届清偿期的债权申报侵犯了可转债投资者的正当权益。
2、投资者沟通渠道不畅:在可转债发布减资清偿过程中,公司未就公告给予明确回复,对投资者的疑问和诉求未能给予及时、有效的回应,并且只允许线下申报债权,加剧了投资者的不安和不满。
三、投诉请求
鉴于上述情况,我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能够:
1、立即介入调查:对文科股份可转债减资清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督促公司整改:根据调查结果,如确认公司存在违规行为,请贵所依法依规对公司进行严肃处理,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保障可转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我们深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监管机构,一直致力于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因此,我们对贵所能够积极处理我们的投诉并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权益充满信心。我们期待贵所能够尽快回复并处理我们的投诉,共同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致
敬礼!
姓名:XXX
联系方式:XXX
日期:XXX
主题:关于对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股份”或“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清偿权利未得到充分保障问题的投诉
尊敬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作为文科股份可转债的投资者之一,特此致函,就文科股份在处理可转债相关事宜时,未能充分尊重并保障可转债投资者合法清偿权利的问题,向贵所提出正式投诉,并恳请贵所能够介入调查,维护市场公正与投资者权益。
一、投诉背景
2024年7月16日,文科股份(股票代码:002775)以及文科转债(债券代码:128127)发布公告《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内要求债权人条件为已届清偿期的债权,该条件对可转债投资者清偿权利不明确,故后续多数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司证券部也未认可可转债投资者的清偿权利,另外,公司未开放线上申报债权,要求线下申报,对待投资者不公平,不平等,上述问题直接影响了可转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和投资者的不满。
二、投诉内容
1、可转债投资者清偿权利未得到合法保证:文科股份于2024年7月16日发布的公告《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在减资清偿过程中,要求已届清偿期的债权才可以申报清偿,根据《证券法》以及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债权人基于公司资本运营状况与公司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减资对债权人影响甚巨,可转债投资者作为公司债权人,公司的实质性减资,导致公司净资产减少,等同于股东优先于债权人回收所投入的资本,为保护债权人权益,公司应当在通知债权人,并允许债权人有机会在公司责任财产减少之前作出选择。
目前公司可转债未到期,但公司实质性减资对公司净资产出现影响,可转债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或追加担保,但公司公告要求已届清偿期的债权申报侵犯了可转债投资者的正当权益。
2、投资者沟通渠道不畅:在可转债发布减资清偿过程中,公司未就公告给予明确回复,对投资者的疑问和诉求未能给予及时、有效的回应,并且只允许线下申报债权,加剧了投资者的不安和不满。
三、投诉请求
鉴于上述情况,我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能够:
1、立即介入调查:对文科股份可转债减资清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督促公司整改:根据调查结果,如确认公司存在违规行为,请贵所依法依规对公司进行严肃处理,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保障可转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我们深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监管机构,一直致力于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因此,我们对贵所能够积极处理我们的投诉并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权益充满信心。我们期待贵所能够尽快回复并处理我们的投诉,共同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致
敬礼!
姓名:XXX
联系方式:XXX
日期: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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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来自: hnhaiou
AI写的模板,大家酌情修改一下去投诉吧:
尊敬的中国证监会
我是贵会监管下的一家上市公司——文科股份公司的股东(或投资者/利益相关者),持股编号为[填写持股编号]。近日,我在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特此向贵会提出投诉,希望得到贵会的关注和帮助。
一、投诉事项
在尝试通过邮件方式向文科股份公司提交相关材料时,我发现该公司不支持通过邮件接收材料,这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在当前数字化和信息化高度发展的今天,邮件作为一种便捷、高效的沟通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商务和日常沟通中。然而,文科股份公司却人为设置障碍,拒绝接受邮件形式的材料提交,这不仅违背了现代企业服务的基本要求,也严重影响了股东的权益。
二、具体问题
沟通不畅:公司未能提供有效的沟通渠道,导致我无法及时获取公司的相关政策和信息。
效率低下:由于无法通过邮件提交材料,我不得不选择其他更为繁琐和耗时的方式,这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权益受损:作为股东,我有权通过便捷的方式与公司沟通和提交材料,公司的做法限制了我的合法权益。
三、期望解决的措施
开通邮件接收服务:希望公司能够尽快开通邮件接收材料的服务,以方便股东和投资者的沟通。
公开道歉:鉴于公司的做法已经给股东带来了不便,希望公司能够公开道歉,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尊敬的中国证监会
我是贵会监管下的一家上市公司——文科股份公司的股东(或投资者/利益相关者),持股编号为[填写持股编号]。近日,我在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特此向贵会提出投诉,希望得到贵会的关注和帮助。
一、投诉事项
在尝试通过邮件方式向文科股份公司提交相关材料时,我发现该公司不支持通过邮件接收材料,这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在当前数字化和信息化高度发展的今天,邮件作为一种便捷、高效的沟通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商务和日常沟通中。然而,文科股份公司却人为设置障碍,拒绝接受邮件形式的材料提交,这不仅违背了现代企业服务的基本要求,也严重影响了股东的权益。
二、具体问题
沟通不畅:公司未能提供有效的沟通渠道,导致我无法及时获取公司的相关政策和信息。
效率低下:由于无法通过邮件提交材料,我不得不选择其他更为繁琐和耗时的方式,这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权益受损:作为股东,我有权通过便捷的方式与公司沟通和提交材料,公司的做法限制了我的合法权益。
三、期望解决的措施
开通邮件接收服务:希望公司能够尽快开通邮件接收材料的服务,以方便股东和投资者的沟通。
公开道歉:鉴于公司的做法已经给股东带来了不便,希望公司能够公开道歉,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