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华永道被恒大清盘人起诉

据彭博社星期三(8月7日)报道,一份香港法庭文件显示,恒大清盘人的律师已开始对普华永道提起法律诉讼。这项诉讼于今年3月提起,直到最近才公之于众。
法律文件显示,清盘人对普华永道在恒大审计工作上存在的疏忽和失实陈述提起诉讼,主要与普华永道对恒大2017年和2018年前六个月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有关。
今年3月,中国证监会对恒大地产涉嫌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的调查结果显示,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报共虚增收入5641亿元。而恒大地产在相关债券发行文件中,分别引用上述存在虚假记载的年报相关数据,涉嫌欺诈发行。

在证券虚假发行/陈述案件中,《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已经明确了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发行人虚假陈述存在过错的,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证券法》第五十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传播媒介及其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其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证券买卖。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类交叉规定很对,不一一列举了。

问题在于,普华永道出具的虚假的审计报告可以误导证券投资者,是否也会误导购房人呢?
在侵权责任的构成上,因虚假审计报告而买入债券受到损失与因虚假审计报告而买入期房受到损失几乎是一样的。
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意味着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可能向商品房市场下沉。
发表时间 2024-08-07 15:17     来自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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