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科股份侵害投资人利益的投诉

尊敬的深交所: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文科股份(002775)2024年7月15日公布平台发布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向债权人提示由于公司发生减资行为可以申报清偿债权,并给出了现场的方式申报。看似合法,但上市公司由于减资行为向债权人提供清偿申报的实际操作中,基本所有上市公司均允许债权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电子版材料进行债权申报,进行过此类操作的上市公司包括回盛生物(代码300871)、绿茵生态(002887)、美锦能源(000723)、塞力医疗(603716)、鹿山新材(603051)、威派格(603956)、金田股份(601609)、龙星化工(002442)、奥特维(688516)、科顺股份(300737)等,均允许债权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电子版材料进行申报,而该公司在债权人通过证券部咨询具体事项时,明确表示不接受电子邮件申报,只接受现场和邮寄,更表示邮寄材料里需要有身份证原件,属于通过设置“弹簧门”增加债权人申报成本从而恶意侵害中小债权人清偿债权的合法诉求,希望能够予以纠正这类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恶意行为。否则,广大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公平性再次质疑,只会逐渐离场。没有投资者的资本市场,将是一潭死水也无法起到融资的作用。

邮箱:cis@szse.cn
发表时间 2024-08-07 15:43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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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q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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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韭
投诉不完,根本投诉不完。。。
我也差不多,这几个清偿债几乎都投诉遍了,就是为了逼监管尽快出台清偿规范。
2024-08-18 11:28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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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韭

赞同来自: Throttle jnoee

投诉不完,根本投诉不完。。。
2024-08-16 20:08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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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lin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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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1 22:50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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