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次收购初步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接到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计划收购部分“岭南转债”,初步收购方案如下:
收购对象:截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收市的“岭南转债”持有人。收购额度:截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收市,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岭南转债”不高于 1000 张的,按照其持有的全部债券数量收购;持有债券数量超过1000 张的,以 1000 张为限,部分收购。
收购价格:以“岭南转债”2024 年 8 月 9 日(含当日)前连续20 个交易日收盘均价上浮 15%为收购价格(即 100.127 元/张)。
本次收购的具体交易方案、交易时间等尚在商议筹划中,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后续公告信息。本次债券收购需要取得债券持有人同意,如果持有人不同意或未作出明确同意的意思表示,则该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岭南转债”不被收购。如持有人所持有的债券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等情况导致无法完成过户的,则该部分债券不能被收购。本次债券收购,持有人转让给收购方的权利是债券本金、利息等全部债权权利以及包括担保权利在内的全部从权利。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收购部分“岭南转债”及其从权利相关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事项尚处于商议筹划阶段;本次重大事项能否按照预期顺利开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后续将根据收购的债券向公司主张债权权利,没有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或申请破产重整的计划。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投资。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接到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计划收购部分“岭南转债”,初步收购方案如下:
收购对象:截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收市的“岭南转债”持有人。收购额度:截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收市,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岭南转债”不高于 1000 张的,按照其持有的全部债券数量收购;持有债券数量超过1000 张的,以 1000 张为限,部分收购。
收购价格:以“岭南转债”2024 年 8 月 9 日(含当日)前连续20 个交易日收盘均价上浮 15%为收购价格(即 100.127 元/张)。
本次收购的具体交易方案、交易时间等尚在商议筹划中,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后续公告信息。本次债券收购需要取得债券持有人同意,如果持有人不同意或未作出明确同意的意思表示,则该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岭南转债”不被收购。如持有人所持有的债券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等情况导致无法完成过户的,则该部分债券不能被收购。本次债券收购,持有人转让给收购方的权利是债券本金、利息等全部债权权利以及包括担保权利在内的全部从权利。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收购部分“岭南转债”及其从权利相关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事项尚处于商议筹划阶段;本次重大事项能否按照预期顺利开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后续将根据收购的债券向公司主张债权权利,没有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或申请破产重整的计划。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