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了一份关于章建平的罚单。罚单称,章建平借用他人证券账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借用他人证券账户的行为。而出借证券账户的人则是章建平的岳父方德基。两人均被证监会处以50万元的顶格罚款。
这个时候出这么一条新闻,有什么含义?感觉多账户打新买债是不是有问题了,杀鸡儆猴吗?
这个时候出这么一条新闻,有什么含义?感觉多账户打新买债是不是有问题了,杀鸡儆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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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ower
雪球上有分析,这次针对的是双方作为一致行动人(认定规则可能是操作终端的IP和MAC相同),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但是没有公告超过5%,卖出就要提前公告了。而且要先卖到5%以下,再清仓。不到5%,可以不用公告,一次性清仓。
属于超级大佬的烦恼,不是我等小散够得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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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cspicer
从技术的角度来看,是什么证据证明了他用了岳父的账户?同一IP端口,同一设备端口。我也是多账户,同一券商,有一次打新股后被券商电话警告,然后书面写了一个申请,一直安全至今,但是有记录的。不同券商交易所是有记录的,可以查到设备码,可以查到IP记录,券商风控只能查到自己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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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来自: 怒吼天尊 、火星兔 、happysam2018 、亚太1 、深圳的小财迷 、 、更多 »
往往都是交易量大了,单纯从多账户打新债新股来看,问题不大,因为这种人太多了啊……多少财经自媒体,都说了多账户摇新这个事情了……有多少人效仿
目前我知道的,就俩,一个操作低流动性的基金,被处罚了,还有一个是短线操作 T+0 可转债的,报价太快了,一点控制没有,然后几个账户操作的,被处罚了
我自己操作的话,是之前使用第三方 app 去多账户操作申购,然后几分钟就被券商电话联系了,让我不要这样做了,否则把账户给停掉;后来我换成券商自己的 app 了,再没有收到后续了;那个第三方 app,主打一个 N 账户去切换,多券商,多账户
目前我知道的,就俩,一个操作低流动性的基金,被处罚了,还有一个是短线操作 T+0 可转债的,报价太快了,一点控制没有,然后几个账户操作的,被处罚了
我自己操作的话,是之前使用第三方 app 去多账户操作申购,然后几分钟就被券商电话联系了,让我不要这样做了,否则把账户给停掉;后来我换成券商自己的 app 了,再没有收到后续了;那个第三方 app,主打一个 N 账户去切换,多券商,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