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转债违约风波后,转债中签者弃购违约潮紧随而至

针对网上申购弃购违约,建议参照网下违约处理。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
https://www.sac.net.cn/wxtzz/wxtzzgz/202305/t20230517_60035.html
  第四十一条 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时,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一)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二)使用他人账户、多个账户报价的;
  (三)委托他人开展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经行政许可的除外;
  (四)在询价结束前泄露本机构或本人报价,打听、收集、传播其他网下投资者报价,或者网下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的;
  (五)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的;
  (六)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的;
  (七)故意压低、抬高或者未审慎报价的;
  (八)通过嵌套投资等方式虚增资产规模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九)接受发行人、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回扣等;
  (十)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其拟申购数量及(或)获配后持股数量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要求的;
  (十一)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其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的;
  (十二)未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及(或)无定价依据的;
  (十三)网上网下同时申购的;
  (十四)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的;
  (十五)未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及(或)定价依据不充分的;
  (十六)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的;
  (十七)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
  (十八)未及时进行展期导致申购或者缴款失败的;
  (十九)向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报告等数据文件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一致等情形的;
  (二十)向协会提交的数据信息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一致等情形的;
  (二十一)其他以任何形式谋取或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等影响网下发行秩序的情形。
  第五十四条 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出现本规则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至第(十四)项规定情形的,协会采取以下自律措施:
  (一)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一个年度内出现上述情形一次的,协会将该配售对象列入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六个月并在协会网站公告;出现上述情形两次的,协会将该配售对象列入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十二个月并在协会网站公告;出现上述情形三次(含)以上的,协会将该配售对象列入配售对象限制名单三十六个月并在协会网站公告;
  (二)网下投资者一个年度内出现上述情形一次的,协会将该网下投资者列入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六个月并在协会网站公告;出现上述情形两次的,协会将该网下投资者列入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十二个月并在协会网站公告;出现上述情形三次(含)以上的,协会将该网下投资者列入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三十六个月并在协会网站公告。
  第五十五条 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出现本规则第四十一条第(十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情形,且未造成明显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协会采取以下自律措施:
  (一)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一个年度内出现上述情形一次的,该网下投资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合规教育并提交合规承诺;出现上述情形两次的,协会将该配售对象列入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六个月并在协会网站公告;出现上述情形三次(含)以上的,协会将该配售对象列入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十二个月至三十六个月并在协会网站公告;
  (二)网下投资者一个年度内出现上述情形一次的,该网下投资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合规教育并提交合规承诺;出现上述情形两次的,协会将该网下投资者列入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六个月并在协会网站公告;出现上述情形三次(含)以上的,协会将该网下投资者列入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十二个月至三十六个月并在协会网站公告。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规教育或提交合规承诺,或有关违规行为造成明显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协会可视情节轻重,采取警示、责令改正、列入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限制名单等自律措施。
  因不可抗力或者托管机构、银行、证券公司等第三方业务机构过失导致发生违规情形,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身没有责任,且能够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可向协会申请免责处理。
  第五十六条 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出现本规则第四十一条第(十八)项至第(二十)项规定情形的,协会采取以下自律措施:
  (一)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一个年度内出现上述情形一次的,该网下投资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合规教育并提交合规承诺;出现上述情形两次的,协会向其发送监管工作函,同时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六个月;出现上述情形三次(含)以上的,协会将该配售对象列入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并在协会网站公告;
  (二)网下投资者一个年度内出现上述情形一次的,该网下投资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合规教育并提交合规承诺;出现上述情形两次的,协会向其发送监管工作函,同时该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六个月;出现上述情形三次(含)以上的,协会将该网下投资者列入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并在协会网站公告。
  因不可抗力或者托管机构、银行、证券公司等第三方业务机构过失导致发生违规情形,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身没有责任,且能够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可向协会申请免责处理。
  第五十七条 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
  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第五十八条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工作人员,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协会可综合考量市场情况、违规性质、危害后果、社会影响、过错程度等主客观因素采取工作措施或者自律措施,并可对违规主体从轻、减轻、从重或者加重采取处理措施。
  违规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明显不良影响,且积极有效整改的,协会可从轻或者减轻采取处理措施。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从重或者加重采取处理措施:
  (一)拒不配合案件调查或者自律检查,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篡改、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材料的;
  (二)对投诉人、举报人、调查人员、检查人员等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
  (三)拒不整改或者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
  (四)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五)多次发生违规行为的;
  (六)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九条 协会可根据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日常监测情况,对其进行口头或书面风险提示。
  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违规行为可能对市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防止不利影响的发生,协会可对其采取临时暂停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账户等工作措施并通知网下投资者。
发表时间 2024-08-20 07:35     最后修改时间 2024-08-20 08:00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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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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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市的两个转债都接近面值了。汇成转债103.豫光转债106.
2024-09-04 15:10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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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龙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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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塔桔
这个帖子是楼主观点?屁股有点歪啊。
小散在这这么不公平的市场里面,难得可以用弃购权利,还不让用了。

题外话,对怕弃购影响下次中签的同学说下:你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你下一次中签也许是两三年后了(除非天天破发)
建议对弃购散户增加“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合规教育并提交合规承诺”,学规则也变成歪屁股了?
2024-08-21 23:18修改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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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塔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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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是楼主观点?屁股有点歪啊。
小散在这这么不公平的市场里面,难得可以用弃购权利,还不让用了。

题外话,对怕弃购影响下次中签的同学说下:你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你下一次中签也许是两三年后了(除非天天破发)
2024-08-21 22:11 来自福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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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ken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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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龙2014
2年交易经验10万资产,其中2年才是硬性门槛。建议增加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合规教育并提交合规承诺”都不算啥。
两年股票交易一下子就到。
2024-08-21 12:29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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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可乐

赞同来自: 墨本白

我觉得投资者需要统一一下,大家都不打新股、新债,让其彻底瘫痪。市场改成这个鬼样,还天天融资
2024-08-21 12:10 来自山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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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吃蛇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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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上的还都是溢价15%的,不可能打也打不动
2024-08-21 10:04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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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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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就中一签也放弃了,券商还专门打电话过来说 ,违约怎么怎么滴。
2024-08-21 09:41 来自湖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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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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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证券协会提前预判了可能会发生的情况,先做规定,威慑一下。
2024-08-21 09:37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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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溜哥123

赞同来自: bcj1217 塔塔桔 stylexf

直接放弃申购,让申购100万的人中签100万
2024-08-21 08:54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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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xj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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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已经有处罚了,还不算轻,如果还需加重,那么搜特、鸿达之流的管理者都该处死了.................
2024-08-21 08:15修改 来自四川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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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龙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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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期可梦
对小散这么苛刻?那企业发行可转债得大股东全额财产担保,不然不要发出来,要不起
相较网上违约,网下基本只多了“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合规教育并提交合规承诺”,这也算苛刻?
2024-08-21 07:57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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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龙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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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kenken
散户都要销户了,还设置再门槛,人家等你破发再买不香。
2年交易经验10万资产,其中2年才是硬性门槛。
建议增加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合规教育并提交合规承诺”都不算啥。
2024-08-21 07:52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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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ken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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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龙2014
这样随意违约,并且惩罚力度太轻。只会倒逼申购模式从信用申购模式改成全额资金(或保证金)申购模式。
散户都要销户了,还设置再门槛,人家等你破发再买不香。
2024-08-21 00:09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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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期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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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散这么苛刻?那企业发行可转债得大股东全额财产担保,不然不要发出来,要不起
2024-08-20 23:24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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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龙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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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茶1225
你能凭本事发行超50%市值的转债,我也有弃购的权力,让承销商赚钱吧!
按照某些人的观点是“含权量高配债安全垫足”。
2024-08-20 22:48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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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龙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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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变好
你中了远信转债,你会放弃吗,弱智观点
这样随意违约,并且惩罚力度太轻。
只会倒逼申购模式从信用申购模式改成全额资金(或保证金)申购模式。
2024-08-20 22:47修改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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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龙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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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zpz
这就扯了,网上放弃的处罚早就有了:三次放弃中签取消打新180天
惩罚力度太低了,参照加一个“投资者一个年度内出现上述情形一次的,该投资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合规教育并提交合规承诺”就行。
2024-08-20 22:43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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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熵

赞同来自: 白金牛

弃购数据在哪
2024-08-20 13:30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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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ying

赞同来自: 鸡叨叨 布朗123 价值周期

@信仰1999
当我也准备摩拳擦掌跟着你们一起弃购的时候,惊讶发现一签未中。
我也是一签未中。
2024-08-20 11:31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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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茶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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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凭本事发行超50%市值的转债,我也有弃购的权力,让承销商赚钱吧!
2024-08-20 10:39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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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卡员

赞同来自: 塔塔桔 stylexf xiaocongcong my11 白金牛 huangwenyu 阿戒1899 newbison chuxingfei 风云紫轩 可期可梦更多 »

都是惯的,用钱投票,不申购不就完了,自己玩去吧,新股不炒,新债不申,这才是成熟金融消费者应有的姿态
2024-08-20 08:46 来自山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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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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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中了远信转债,你会放弃吗,弱智观点
2024-08-20 08:45 来自四川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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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longgeng

赞同来自: 小鱼喜欢小樱桃 塔塔桔 stylexf lin19911128 白金牛 阿戒1899 tigerpc newbison更多 »

岭南几亿都违约了,谁处罚岭南了吗?
2024-08-20 08:43 来自江西 引用
11

信仰1999 - 天意所致,想亏一笔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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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也准备摩拳擦掌跟着你们一起弃购的时候,惊讶发现一签未中。
2024-08-20 08:38 来自重庆 引用
6

luckzpz - 像爱惜自己生命一样保护本金

赞同来自: 塔塔桔 stylexf 柠檬茶1225 lifcspicer 可期可梦 投资交朋友更多 »

这就扯了,网上放弃的处罚早就有了:三次放弃中签取消打新180天
2024-08-20 08:29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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