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深夜发了公告,其中有一句"债权人申报并不代表公司的清偿承诺,公司将结合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进行清偿。"
这又是起了一个坏头,必须得向证监会和交易所反映了!
继续向深交所投诉
尊敬的深交所:
文科股份在8月22日发布《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资通知债权人的提示性公告》,表示:”债权人申报并不代表公司的清偿承诺,公司将结合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进行清偿。“ 按照《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债权人一旦申报,则公司必须依法履行提前清偿的义务。该公司的公告明显存在逃避履约义务,请贵所立即敦促公司:
1、再次发出公告,表示依法履行债务清偿义务。
2、对公司出局警示函,不再出现类似的违法行为,否则严惩不贷。
这又是起了一个坏头,必须得向证监会和交易所反映了!
继续向深交所投诉
尊敬的深交所:
文科股份在8月22日发布《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资通知债权人的提示性公告》,表示:”债权人申报并不代表公司的清偿承诺,公司将结合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进行清偿。“ 按照《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债权人一旦申报,则公司必须依法履行提前清偿的义务。该公司的公告明显存在逃避履约义务,请贵所立即敦促公司:
1、再次发出公告,表示依法履行债务清偿义务。
2、对公司出局警示函,不再出现类似的违法行为,否则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