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抓这种,可以说是小儿科,比穿透公司容易多了,只需一个小程序。匹配概率99%以上的,一抓一大把。可是到目前为止,处罚的寥寥无几。也就是吃相实在太难看,资金往来密集,就差开口喊“我是借用账户的”,金额又相对较大,一看就是处罚了也不至于生活窘迫的家伙,被拎出来当鸡杀了,震慑猴子们,只要接下来老实点,不会太为难的。借用账户毕竟是违法,跟借用身份证、医保卡一样,容易被利用来操控市场,也容易引发矛盾纠...确实是这样,既然有规定,还是要遵守好,监管部门针对的是出借和借用账户的行为背后可能关联者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现在这样严监管对于整个市场是好的,更加公平更加透明,至于拿家人账户打个可转债,这种行为按规定说是违规 ,事实上可转债投资者多多少少都拿家人账户申购过可转债,挣个几十,几百的。作为我们普通投资者,也要与时俱进,严格遵守监管要求,让市场更加成熟,让自己更加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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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正常的民法, 委托事项是正常的法律行为,就像我委托基金公司帮我管理买卖股票一样, 我爸爸委托我帮他管理股票合情合理,为什么就不合法/犯法?。 这个法律到底是为了谁而存在。目地初心正常吗? 我爸爸相信儿子。为什么就不能相信? 为什么必须自己去判断买股票,脑子已经没有年轻人灵活, 为什么要去做不擅长的事情? 这个法律到底是为了限制什么。人民的名义中,陈金泉有句话:法律解释权在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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