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科顺转债”持有人:
您好!您在公司债权申报期限(2024年6月28日—2024年8月12日)内通过邮件形式提交了债权申报材料,为确保清偿事宜的顺利进行,现请您对相关信息进行二次确认。
请申报人提供第二次确权所需文件:
1.请您提供截至2024年8月1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简称“中登公司”)持仓信息(下载带有中登公司电子印章PDF文件);
2.请您提供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9月2日期间中登公司交易信息(下载带有中登电子印章PDF文件);
3.请提供填写后的确认函回执,并以个人名字命名(如:持有人信息确认函回执-XXX,文件格式:Word格式。填写注意事项详见确认函回执);
4.请提供确认函回执签字手印版,并以个人名字命名(如:持有人信息确认函回执-XXX,文件格式:照片或扫描件)。
感谢您的配合,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
您好!您在公司债权申报期限(2024年6月28日—2024年8月12日)内通过邮件形式提交了债权申报材料,为确保清偿事宜的顺利进行,现请您对相关信息进行二次确认。
请申报人提供第二次确权所需文件:
1.请您提供截至2024年8月1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简称“中登公司”)持仓信息(下载带有中登公司电子印章PDF文件);
2.请您提供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9月2日期间中登公司交易信息(下载带有中登电子印章PDF文件);
3.请提供填写后的确认函回执,并以个人名字命名(如:持有人信息确认函回执-XXX,文件格式:Word格式。填写注意事项详见确认函回执);
4.请提供确认函回执签字手印版,并以个人名字命名(如:持有人信息确认函回执-XXX,文件格式:照片或扫描件)。
感谢您的配合,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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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对2024年8月12日前申报的债权相关登记材料进行了细致的核对。初次确权已于2024年9月2日前顺利完成。目前,公司已经开始进行二次确权,并通过邮件方式与债权申报人联系。截至本次回复之日,公司注意到仍有部分债权申报人尚未提交二次确权所需的材料。为此,公司已发送了催办邮件,恳请尚未提交二次确权的债权申报人在2024年9月25日之前提交相关确权材料,以便公司能够继续推进清偿工作。
【没有二次确权的抓紧时间啊~】
【没有二次确权的抓紧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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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本人投诉内容,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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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证监会、交易所有关领导:
最近大量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按照《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作为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利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可转债。 然而由于目前没有线上申报清偿的途径,所以清偿工作通过线下方式进行,无标准化流程,步骤包括但不限于:
1、需要持有人先向公司申报;
2、公司统计核实持仓;
3、公司再与持有人签订纸质协议;
4、冻结可转债份额并线下打款到银行卡等流程。
该流程非常繁琐,而且部分公司如科顺股份,无故拖延清偿款流程(减资公告6月27日发布,截至目前没有任何清偿进展,同期其他上市公司如回盛生物等,清偿流程早已全部结束),涉嫌人为制造清偿障碍、实质性逃废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在投资者与公司联系后无果的情况下,恳请有关部门考虑:
1、督促科顺股份加快办理清偿工作,尽快偿付投资者;
2、尽快建立标准化的线上申报清偿流程,可参考可转债回售的方式,方便投资者及减少有关部门、上市公司的工作量,也能大幅减少清偿过程中的种种争议及投诉。
以上建议,恳请贵所关注及考虑。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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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gzly@csrc.gov.cn, cis@szse.cn
前一个是证监会邮箱,后一个是深圳交易所。之前投诉的其他公司很快就有回复了,说明还是有用的。希望大家勇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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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证监会、交易所有关领导:
最近大量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按照《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作为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利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可转债。 然而由于目前没有线上申报清偿的途径,所以清偿工作通过线下方式进行,无标准化流程,步骤包括但不限于:
1、需要持有人先向公司申报;
2、公司统计核实持仓;
3、公司再与持有人签订纸质协议;
4、冻结可转债份额并线下打款到银行卡等流程。
该流程非常繁琐,而且部分公司如科顺股份,无故拖延清偿款流程(减资公告6月27日发布,截至目前没有任何清偿进展,同期其他上市公司如回盛生物等,清偿流程早已全部结束),涉嫌人为制造清偿障碍、实质性逃废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在投资者与公司联系后无果的情况下,恳请有关部门考虑:
1、督促科顺股份加快办理清偿工作,尽快偿付投资者;
2、尽快建立标准化的线上申报清偿流程,可参考可转债回售的方式,方便投资者及减少有关部门、上市公司的工作量,也能大幅减少清偿过程中的种种争议及投诉。
以上建议,恳请贵所关注及考虑。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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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gzly@csrc.gov.cn, cis@szse.cn
前一个是证监会邮箱,后一个是深圳交易所。之前投诉的其他公司很快就有回复了,说明还是有用的。希望大家勇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