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4月份申请的行政复议,按照道理,60天内应该给我一个答复,如果超过60天,可以延期但是要通知我,实际上超过60天后,经过我提醒,对方才给我寄了延期通知,然后对方把落款的时间提前写了几天,这样就不存在违法程序了,我也挺无奈的。
我申请了行政复议也申请了听证,也申请了阅卷,中秋节前一天才看到案卷,发现里面问题好多。补充了一些资料,同时再次申请阅卷,但是时间很紧了,9月30号前,会给我答复,这样看,应该不会给我听证的机会了。他们只是保证了程序的合规,对于具体申辩内容,可能没人关心。
在形式上,他们并没有什么问题,我也知道希望渺茫,让他们推翻自己同事的结论,太难了,会里一个同志,建议我走法院起诉,说法院和他们是独立的系统,可能会支持我。我知道这也是安慰我,但是程序还是要走的。
因为我阅卷后,发现问题好多,这个案子确实太特殊了,和股票不一样,很多标准硬往上面套,会导致出现一些不合理的结果。我举个例子,一个小贩卖了三棵葱,都打了农药,那占比就是100%,一个卖奶粉的,可能卖了很多,但是只有10%有问题,如果只从占比看,小贩更严重,于理没问题,于情,我觉得是值得商榷的。现在我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因为这个很特殊,专业律师很少,有些要价很高,我也无力承担,所以主要的诉状内容还是我自己来写,我想请一个懂得行政诉讼的律师,同时对证券法有稍微一些了解,这个案子要去北京金融法院起诉,最好有相关经验的,能帮我把把关,从法律的角度,润色下诉状。
我大概只能付一些咨询费了,至于最终是否请律师辩护,可能不一定请了,最近在处置资产,财务压力巨大,律师费用只能省省了。
如果集友友好的渠道或者方式,也请帮忙介绍下。我对这块内容一点都不懂,活了三十多年,居然要打官司,哎,总归要跨过这个坎。
法院一般每个工作日都有一个坐班律师能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可以先去咨询这个免费的律师,如果涉及到很专业的问题,这个律师可以介绍更专业的律师给你;写诉书完全可以自己来写,诉书的格式可以问法院要,一般法院会贴出来一些标准模版的样例,你按找样例往里面填写内容就可以了;你写好的诉书,也可以请免费的律师先过目,他认为可以,就直接递交上去,如果他认为有问题,一般他会给你指出来,你改正即可;如果内容过于专业,这...想起上次在外省打官司,对方本来无理行为,我想省事点,调解算了,结果对方又蛮横又无耻。到开庭前软了,想调解,我说开庭了,相信法律。结果全胜。我看得出对方想欺负外地人。普通老百姓还是要相信法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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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里有个概念要厘清: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法院只是判断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如果不合法,法院可以撤销行政行为,并要求行政机关重新做出行政行为,但法院永远不可能代替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
基于这个前提,你要明白,行政机关做事的边界就是法律。法律给的空间小,行政机关的自由度就小,法律给的空间大,行政机关的自由度就大。只要是在法律赋予的空间内,你不要去挑战行政机关对法律的掌握尺度和所谓合理性,法院无权干涉。
你能够挑战的,一般是以下几个方面:
- 事实方面。比如事实认定错误,虚假事实,或者行政机关遗漏了对你有利的事实。
- 程序方面。行政程序严重不合法。比如没有听证。法律是否要求必须听证?至于你说的超期问题,行政行为做出的日期比你收到材料早几天,这是非常正常的,因为要考虑寄送时间。这一般不会认为是大问题。
- 法律方面。适用法律错误。这个很难。尤其是像证监会这种专业机构。法院不一定有他们专业。你想从这方面挑战行政机关胜算不大。
至于说找别的类似案例,以我的经验来看,用处不大。行政机关一句话:具体案件情况不同,就可以解释过去。所谓同案不同判,你要证明确实是同案。可是现实情况总有一些出入,严格来说几乎不存在完全一模一样的两个案子。
最后就算是因为程序有问题,法院撤销了行政行为,要求行政机关重新做出行政行为。行政机关重新依照法定程序,毫无瑕疵地走了一遍,最后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你有啥办法?所以事实还是最重要的,你没有新的事实,我认为很难推翻原来的结论。
行政诉讼:你只需要简单证明,被告对你做了某个行政行为,这个行政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认为被告违法了,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行政行为或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这几种诉讼请求有差别,要斟酌去选,你可以研究研究相似判例,然后去选择诉讼请求;多谢您的意见,根据我的理解,1.《行政处罚决定书》程序应该是合法的,但是事实和法律依据,有瑕疵,针对某些标准,两个交易所都没有达成统一,至少有些指标,随意性很大,另外事实有缺失,某些对我有利的证据给忽略了。2.《行政复议》程序可能有瑕疵,一个是时间延期,一个是没给我听证权利,另外一个,他们可能根本没看我的申辩材料(当然了,无法取证),但是我不知道这个去辩护有没有必要。
除了不作为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原告要举证,其他行政案件举证责任“主要”在被告,等被告答辩举证后,法院会向你邮寄被告证据,你可以再挑挑被告证据有没有问题,比如程序...
根据您的意见,我的重点,是不是在事实和法律依据方面去辩护。另外,我的目标是变更处罚幅度,并非撤销。
您好,想咨询下,证据材料清单和事实理由的区别?您的意思是不是讲事实,是不是必须拿出证据来,法院才会采纳?比如我讲我这个案子以为处罚都是没一罚一,我是不是必须把其他案例列出来?又或者,必须拿出相应的法律条款来支撑我的证据?行政诉讼:你只需要简单证明,被告对你做了某个行政行为,这个行政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认为被告违法了,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行政行为或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这几种诉讼请求有差别,要斟酌去选,你可以研究研究相似判例,然后去选择诉讼请求;
除了不作为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原告要举证,其他行政案件举证责任“主要”在被告,等被告答辩举证后,法院会向你邮寄被告证据,你可以再挑挑被告证据有没有问题,比如程序有没有违法了,期限有没有超期,有没有法制审核,处罚金额大有没有告知听证权利等……
另外我们国家不是判例法,案例你可以做个类案检索早点提交给法院,供法院参考
我做的大都是被告
被告要证明:权源合法,程序合法,处罚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出庭
行政诉讼案件收费50元,花50元你可以见见领导
被告答辩状大概就是几大块:
一、权力来源合法,有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balabala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适用法律正确;
balabala
三、处罚决定书,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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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针对性回应……原告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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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原告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答辩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做出××号《…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我就是搞行政诉讼出身的,做的是被告行政机关,打官司起诉的核心是(诉讼请求和证据材料清单),而不是一大堆事实理由,另外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实际败诉率极低,败诉率高的是政府信息公开您好,想咨询下,证据材料清单和事实理由的区别?您的意思是不是讲事实,是不是必须拿出证据来,法院才会采纳?比如我讲我这个案子以为处罚都是没一罚一,我是不是必须把其他案例列出来?又或者,必须拿出相应的法律条款来支撑我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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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诉讼环节,如果复议机关维持的话,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你可以起诉同时增加一个诉讼请求:确认复议机关延期做出复议决定书未按规定告知违法(按你说的,时间时倒签)。2.诉讼环节,事实部分没啥感觉狡辩了。定性估计也有很难掰,主要从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重大危害后果,且个人经济情况来争取减轻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争取不罚款或者没一罚一(看看类案情况)。事实部分也有问题,我举个例子,1.关于盈利计算,亏损的标的未纳入,即便盈利的标的,有些账户亏损的没有纳入,相当于多计算了盈利。2.关于尺度,我看了案卷,上交所和深交关于某些重要指标计算大相径庭,这样会导致重大差异,深交所计算的很松,上交所很严,我看到的案卷就是这样,照理说,他们内部应该统一,但是也没有统一。3.之前有过类似案例,关于ETF的,非常相似,但是那个案子影响更大,一开始没一罚三,后来降为没一罚一。
其他还有一些,就不写帖子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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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既然LZ随地吐痰的罪名证据确凿,无可辩驳,那么建议可以围绕以下两点进行重点申述:一是执法标准有失公平,比如公司财务造假,对比造成的危害后果,相关责任人只是罚酒三杯;二是选择性执法,比如跟LZ案情性质相似的双高妖债,连普通人都看得出来有庄,某会却不作为,庄家坐庄好几年也啥事儿没有。总而言之,两手准备吧,一边申诉一边尽量转移资产才是上策。
说来说去一大篇,也不知道你想说啥事。不方便说?給zjh罚了,要砸锅卖铁打官司?没有不方便,就是被处罚了,对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复议结果不服,要打官司,状子内容我会写,但是希望有个律师从法律角度把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