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是所谓监管也只是发个通告警示而已,时间度过了多久了还没注销股票,没任何实质性的处罚力度。
交易所的确是要求按照公司按流程开债权人会议,但是没说要开一个议题“注销股票不影响债务清偿”这样违法并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议题,证代蔡凤更是大言不惭,我们做的这是按照交易所的要求做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要是有人借了蔡凤的钱拖着不还?
于是乎开始了表演式的还钱,申报债权,一次确权 ,二次确权,协议修订,协议定稿,寄送协议,发送材料,那次中间不得间隔十几天到一个月,从五月演到十月中旬,再换到中登兑付这样的走流程确认,看看那公告都发了快20次了……万一日后那天公司真出问题了,天天在清偿流程合规上做替它做辩护的XX证券……
如果不是投资者一直投诉,估计清偿协议里还自己就真要收18%的违约金,投资者只拿原来的转债利息。即便是修改后的协议也是直接将争议时起诉地点设在自己所在区域,估计多数人打印协议时候也没有修改此处,
后期投资者将协议寄送出去后,却又不返协议,将主动权留在自己手里,这样子好借中登流程再拖延几日,也避免了违约罚息,只能说塞力的温伪你太聪明了
超期未注销股票,恶意拖延清偿,实质上已挪用转债资金并触发回售,这中间大家投诉不断,结果也没啥用,就是一个通告而已,最可笑的是询问处理结果时候,证监的人答复,对于处罚与否和具体情况,两个月以后做出相应通知,规则流程不明确可以接受。但是对于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基本上是听之任之,后面的模仿者有样学样,还打算让投资者对这个市场有信心?
交易所的确是要求按照公司按流程开债权人会议,但是没说要开一个议题“注销股票不影响债务清偿”这样违法并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议题,证代蔡凤更是大言不惭,我们做的这是按照交易所的要求做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要是有人借了蔡凤的钱拖着不还?
于是乎开始了表演式的还钱,申报债权,一次确权 ,二次确权,协议修订,协议定稿,寄送协议,发送材料,那次中间不得间隔十几天到一个月,从五月演到十月中旬,再换到中登兑付这样的走流程确认,看看那公告都发了快20次了……万一日后那天公司真出问题了,天天在清偿流程合规上做替它做辩护的XX证券……
如果不是投资者一直投诉,估计清偿协议里还自己就真要收18%的违约金,投资者只拿原来的转债利息。即便是修改后的协议也是直接将争议时起诉地点设在自己所在区域,估计多数人打印协议时候也没有修改此处,
后期投资者将协议寄送出去后,却又不返协议,将主动权留在自己手里,这样子好借中登流程再拖延几日,也避免了违约罚息,只能说塞力的温伪你太聪明了
超期未注销股票,恶意拖延清偿,实质上已挪用转债资金并触发回售,这中间大家投诉不断,结果也没啥用,就是一个通告而已,最可笑的是询问处理结果时候,证监的人答复,对于处罚与否和具体情况,两个月以后做出相应通知,规则流程不明确可以接受。但是对于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基本上是听之任之,后面的模仿者有样学样,还打算让投资者对这个市场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