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转债清偿,8月中旬美锦就启动了清偿协议的签署工作,我签署书面件也8月份就快递过去了。其后,我多次与美锦联系,要求返还生效的清偿协议,对方一直推脱。本周美锦已经通过电子邮件发来“最终确权公告”,其中还引用了《清偿协议》的条款。
我的困惑是,美锦一直拖着不返还生效的《清偿协议》,是何居心?难道是节约点快递费吗? 会不会《清偿协议》根本就还没有签署?或者是美锦利用《清偿协议》在自己手上的优势,做点什么我们投资者想不到的事情?
我的困惑是,美锦一直拖着不返还生效的《清偿协议》,是何居心?难道是节约点快递费吗? 会不会《清偿协议》根本就还没有签署?或者是美锦利用《清偿协议》在自己手上的优势,做点什么我们投资者想不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