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特投票出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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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5-01-07 17:44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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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zpz - 像爱惜自己生命一样保护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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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yongnn
企业债哪里来的专款专用? 除非合同专门说明。
"专款专用”要设立专款专业账户,并有指定的第三方监管账户, 每次使用账户资金要公告的。
可转债设立专款专业账户,并有指定的第三方监管账户
2025-02-12 15:04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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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yon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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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linzh
公募债券募集的款项也应该是“专款专用”的吧,那我的“12春和”债券怎么破产清算就是算普通债权,颗粒无收啊!
企业债哪里来的专款专用? 除非合同专门说明。
"专款专用”要设立专款专业账户,并有指定的第三方监管账户, 每次使用账户资金要公告的。
2025-02-12 14:37修改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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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linzh - 谨小慎微 却遇“破产公募债”“中行负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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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stone
如果只对提出异议的转债持有人确认为特殊债权,其余的为普通债权,这个在法理上有问题吗?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啊!遵循的是“自然规则”!
2025-02-12 12:54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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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linzh - 谨小慎微 却遇“破产公募债”“中行负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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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魔仙女王大人
1.可转债债权人就可转债资金及其所进行投资的资产享有的优先清偿权,是一种不受破产清算程序限制的个别清偿权利。可转债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之所以是一种个别清偿权利,是因为可转债债权人对可转债募集资金所衍生的资产具有专有权。简单的说可转债资金是专款专用,相关资产是具有明确范围的特定财产,可转债资金所衍生出来的资产和其他债权人的受偿资产是天然隔离的,独立区分的。可转债债权人对应的受偿财产不仅与其他担保债权人...
公募债券募集的款项也应该是“专款专用”的吧,那我的“12春和”债券怎么破产清算就是算普通债权,颗粒无收啊!
2025-02-12 12:39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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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linzh - 谨小慎微 却遇“破产公募债”“中行负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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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升
这种投票通过会导致信用荡然无存,今天这种不投票算同意通过,明天就会出现每张转债赔1分钱的方案也通过
在日常生活中,好像是不表态算默认;在法理上似乎不对吧?
2025-02-12 12:29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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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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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对提出异议的转债持有人确认为特殊债权,其余的为普通债权,这个在法理上有问题吗?
2025-02-12 11:49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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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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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投票通过会导致信用荡然无存,今天这种不投票算同意通过,明天就会出现每张转债赔1分钱的方案也通过
2025-02-12 11:17 来自福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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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仓搜特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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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跬步致远
昨天又打了电话证监会投诉,要求优先债权和华英先赔。
按说搜特转债的保荐华英证券,拿了钱就肯定有义务,应该对搜特转债有连带赔偿责任。证监会也有监督责任…公司董监高就更不用说了无限责任…都要相应赔偿转债持有人
2025-02-12 09:15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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跬步致远 -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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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又打了电话证监会投诉,要求优先债权和华英先赔。
2025-02-11 21:08 来自江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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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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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魔仙女王大人
1.可转债债权人就可转债资金及其所进行投资的资产享有的优先清偿权,是一种不受破产清算程序限制的个别清偿权利。可转债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之所以是一种个别清偿权利,是因为可转债债权人对可转债募集资金所衍生的资产具有专有权。简单的说可转债资金是专款专用,相关资产是具有明确范围的特定财产,可转债资金所衍生出来的资产和其他债权人的受偿资产是天然隔离的,独立区分的。可转债债权人对应的受偿财产不仅与其他担保债权人...
争取「事实担保」地位
若资金确实投向特定项目且形成独立资产池,可尝试主张「非典型担保」(参照《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63条),但需证明发行人与投资者达成担保合意。
2025-02-11 12:07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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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魔仙女王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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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转债债权人就可转债资金及其所进行投资的资产享有的优先清偿权,是一种不受破产清算程序限制的个别清偿权利。可转债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之所以是一种个别清偿权利,是因为可转债债权人对可转债募集资金所衍生的资产具有专有权。简单的说可转债资金是专款专用,相关资产是具有明确范围的特定财产,可转债资金所衍生出来的资产和其他债权人的受偿资产是天然隔离的,独立区分的。可转债债权人对应的受偿财产不仅与其他担保债权人的受偿财产不同,而且与普通债权人的清偿财产对象也是独立区分的,所以与其他所有债权人在债权范围、清偿财产范围上不存在竞合,没有清偿矛盾,故不需要适用协调债权人之间清偿矛盾的集体清偿程序,即使是在破产程序中也应当适用个别清偿的程序。
2.可转债债权人在法律上与担保债权人的清偿优先权类似,与破产法相关的法规所规定的担保债权人所拥有的权利同样应该适应于可转债债权人。其原因是可转债债权人与担保债权人的受偿资产的性质是相同的。二者的资产与其他债权人资产均是独立区分的,与其他债权人均不存在清偿的竞争关系。
3.担保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与债权人会议无关,债权人会议也无权以决议等方式予以限制。破产程序是集体清偿程序。普通债权人的受偿对象是债务人的非特定财产,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的情况下,各普通债权人的清偿权利必然因相互竞合出现冲突矛盾,为保障清偿的公平,其权利行使必须受集体清偿程序的限制。而可转债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行使的是个别清偿权利,自然与在集体清偿程序才会存在的债权人会议及其决议无关。
4.担保债权人的银行无权瓜分可转债资金所衍生出来的资产。可转债募集资金是专款专用,衍生出来的资产不能作为债务人的担保品或抵押品。担保债权的银行人无权对由可转债资金所衍生的资产有财产要求权。
2025-02-11 09:31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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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bo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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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AC5078FB5BE7884604C17D9D32F41BD7

其中,因多名搜特退债债权人对其债权性质提出异议,故管理人本次暂不对搜特退债的债权进行确认,待后续复核完毕再提请确认;

====================================

大家抗议产生效果了吗?
2025-02-10 13:40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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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bo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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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8热线给了投诉破产管理人“ 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方式:向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投诉,协会会调查,同时协会每年会给律所考核的,不合格的律所会被淘汰,也算找到律所的一个小命门。

可以将投诉材料邮寄到如下地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7楼1706 秘书处 收
联系电话:020-83622537
协会邮箱:GDABA@GDABA.ORG.CN
2025-02-07 16:07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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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衡 - 可以懒死穷死不能被收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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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希望AI机器人早日统治人类。
2025-01-18 16:12 来自河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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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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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拉小魔仙
现在广东正在召开两会,大家可以在广东两会的新闻视频下留言,向社会揭露搜特破产案事实真相,留言时一定以陈述事实为主,不要有过激和敏感言行。以让更多人大代表和老百姓知道事实真相,通过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动搜特破产案公开公正解决。
留言网址链接有吗?
2025-01-18 11:51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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跬步致远 -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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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是什么意思?我怎么没有接到电话?
2025-01-17 22:04 来自江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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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gzs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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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nol
有,本地镇司法所打电话过来了
问什么?和他们没有关系吧?
2025-01-17 20:38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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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y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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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人
这个债权人名单发给各地了?有人打电话来了解情况…你们有吗
刚接到电话
2025-01-17 18:48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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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ygur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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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打电话了,买了几十张差点忘记自己有持仓了都
2025-01-17 18:32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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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n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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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人
这个债权人名单发给各地了?有人打电话来了解情况…你们有吗
有,本地镇司法所打电话过来了
2025-01-17 16:59 来自澳大利亚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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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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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债权人名单发给各地了?有人打电话来了解情况…你们有吗
2025-01-17 16:48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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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tya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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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小额,太坑了!
2025-01-17 15:39 来自四川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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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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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投诉反馈,心中越有气,总比写信投诉解压,舒缓心情。
2025-01-17 10:21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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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vey

赞同来自: shaolinzh 梦千夜 you123a

@巴拉拉小魔仙
大家多在抖音,微信等短视频平台揭露事实真相。只要流量大,比写信反对管用。
非常赞同,搜特转债的苦主齐心协力在抖音等视频网站发有震撼标题的,把管理人的丑恶嘴脸揭露出来。请有文笔好的苦主做个文案。大家齐发。
2025-01-17 10:19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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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nss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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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09:00 来自贵州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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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gzs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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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拉小魔仙
大家多在抖音,微信等短视频平台揭露事实真相。只要流量大,比写信反对管用。
是的
2025-01-16 06:59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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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ing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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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发顺丰快递吗
2025-01-15 19:44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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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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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投票都作假
2025-01-14 21:36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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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钓者的马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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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小额吗?
2025-01-14 20:37 来自河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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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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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拉小魔仙
请求撤销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申请书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事项:
本人是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搜特退债的持有人。本人认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本人和债权人利益,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理由如下:
1. 本次债权人会议中的《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票》的设计违反法律...
加上手机号
2025-01-14 20:21 来自福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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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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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发行可转债,怀疑最后投票也造假(不敢公布投票每人投票数据)。这事以后跟可转债 拜拜
2025-01-14 19:45修改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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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m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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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一天试了,可登录,第二天开会时间刚好有事必须出去。没登录也没投票。回来要登录投票显示时间过了。我家共有四个帐户。唉。
2025-01-13 14:42 来自福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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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yon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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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时明月
我不是说了吗,一个同意,一个忽略,大部分人进去压根就没细看就点了同意,我仔细看了,点的忽略然后也能进视频会议,而且我全投的反对票,,自己的事都不上心,唉
你没看懂我发帖?我的回帖是前面那个人说”拒绝“按钮,其实根本没有这个”拒绝“按钮,而是”忽略“按钮。 而且不管你是”忽略“还是”同意“,只要投过票的都是按真实投票的, 你不要自己不懂就瞎说。
而且我认为根本问题不是忘记投票的人的问题,而是管理人故意为之,我觉得你自己搞错对象了。你有精力去跟管理人搞,不是来这里埋怨忘记投票的投资者,很多人只有几千块,没有那么上心,都是想搭便车的。
而且,你要搞的是跟管理人,法院去理论。 其实这个投票漏洞很大,我前面也说了,这个议事规则是本次会议的议题,议事规则要真实有效不是在本次会议, 一个议事规则是需要债权人大会同意的, 所以只有等本次会议的这个议题投票通过,并公告后,这个议事规则才有效。 而管理人把这个未经表决的议事规则直接用在本次会议上,显然不合法。 -----这个才是问题的根本。
2025-01-13 14:12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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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小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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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时明月
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也表示怀疑,真的有那么多人参会了却没在后来好长一段时间里去投票?而且参会了只需要线上投票,手机上点几下都不愿点?真没签到不是还有纸质投票吗?
对。

他这个票数其实挺可疑的,没有投票但前一天点击了的人,刚好超过总数的一半。

数据都在后台,不让你看,法院和管理人明显就是一伙的。如果你推翻管理人的公告,就相当于打法院的脸。

除非能找到更高一级领导介入
2025-01-13 13:52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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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gzs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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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时明月
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也表示怀疑,真的有那么多人参会了却没在后来好长一段时间里去投票?而且参会了只需要线上投票,手机上点几下都不愿点?真没签到不是还有纸质投票吗?
那个会议,如果不是从开始进到最后,是没有投票资格的,有很人也嫌烦,不愿意或者不知道可以寄纸质的,主办方就是利用了这个
2025-01-13 13:49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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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时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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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小市值
电话打通了。0769-89811940,说了15分钟1.法院表示了解这个情况,管理人使用的是默示推定原则,法院也看得到后台数据。如果你是不同意但第二天参会后没投票,可以向他们表示反对,对方会再次计算。2.默示推定原则法院认为符合破产法要求。3.我说2600+个人默认同意,难道我们要把他们都找到才能重新计票,还是说要找到其中一半或者几分之一?剩下真实投票的人里80%不同意难道还不能代表大家的意思?...
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也表示怀疑,真的有那么多人参会了却没在后来好长一段时间里去投票?而且参会了只需要线上投票,手机上点几下都不愿点?真没签到不是还有纸质投票吗?
2025-01-13 13:08 来自安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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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时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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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yongnn
我记得用的不是"拒绝"按钮,而是更误导的"忽略"按钮。 一个"同意"按钮,一个"忽略"按钮,让人误以为点击"忽略"无法进入视频会议。所以,我觉得大家文式要统一,否则很多人说的都不一致,都不对的。
我不是说了吗,一个同意,一个忽略,大部分人进去压根就没细看就点了同意,我仔细看了,点的忽略然后也能进视频会议,而且我全投的反对票,,自己的事都不上心,唉
2025-01-13 12:57 来自安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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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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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小市值
电话打通了。0769-89811940,说了15分钟1.法院表示了解这个情况,管理人使用的是默示推定原则,法院也看得到后台数据。如果你是不同意但第二天参会后没投票,可以向他们表示反对,对方会再次计算。2.默示推定原则法院认为符合破产法要求。3.我说2600+个人默认同意,难道我们要把他们都找到才能重新计票,还是说要找到其中一半或者几分之一?剩下真实投票的人里80%不同意难道还不能代表大家的意思?...
只能找法院 法院能解决!就看大家闹不闹 真按规定,职工工资也在扺押权后
2025-01-13 12:36 来自安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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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encity

赞同来自: 我想吃蛇羹

@持有小市值
电话打通了。0769-89811940,说了15分钟1.法院表示了解这个情况,管理人使用的是默示推定原则,法院也看得到后台数据。如果你是不同意但第二天参会后没投票,可以向他们表示反对,对方会再次计算。2.默示推定原则法院认为符合破产法要求。3.我说2600+个人默认同意,难道我们要把他们都找到才能重新计票,还是说要找到其中一半或者几分之一?剩下真实投票的人里80%不同意难道还不能代表大家的意思?...
做的好,可以看出法院是在执行当地的意志,很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就是为了当地银行等单位能够尽可能多的分的资产。与民争利,真的厉害了
2025-01-13 11:30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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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吃蛇羹

赞同来自: shaolinzh

@持有小市值
电话打通了。0769-89811940,说了15分钟1.法院表示了解这个情况,管理人使用的是默示推定原则,法院也看得到后台数据。如果你是不同意但第二天参会后没投票,可以向他们表示反对,对方会再次计算。2.默示推定原则法院认为符合破产法要求。3.我说2600+个人默认同意,难道我们要把他们都找到才能重新计票,还是说要找到其中一半或者几分之一?剩下真实投票的人里80%不同意难道还不能代表大家的意思?...
找这个地方没用的,要知道可转债变普通债权就是他们操作的。要找正规法院,纪委,信访。
2025-01-13 11:12 来自湖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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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小市值

赞同来自: tigerpc wangjh 念千股 我想吃蛇羹

电话打通了。0769-89811940,说了15分钟

1.法院表示了解这个情况,管理人使用的是默示推定原则,法院也看得到后台数据。如果你是不同意但第二天参会后没投票,可以向他们表示反对,对方会再次计算。

2.默示推定原则法院认为符合破产法要求。

3.我说2600+个人默认同意,难道我们要把他们都找到才能重新计票,还是说要找到其中一半或者几分之一?剩下真实投票的人里80%不同意难道还不能代表大家的意思?对方说你不能代表对方认为不同意,也没明确回复要找到多少人。

4.提出异议的皮球踢回给管理人,我说这不是让他们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了吗?他说管理人会回复的。

5.我提出为什么第二天才开会,第一天晚上就默认对方同意了。 对方表示2600+个默认同意的人,是前一天晚上点了同意,然后第二天参会后没投票的(如果第二天没参会则不会算)。我申请看后台数据,对方以涉及隐私为由拒绝提供。

大概就这些,反正我觉得中院这条路是走不通了。管理人的行为他们是完全知情且支持的。
2025-01-13 11:02修改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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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bo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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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conn 咨询了一下某资深大律师,律师从法的角度建议打印出来签字,写上自己的个人信息(电话,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一定要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就具有法律效力),使用邮政快递或者挂号信寄出。好心的大律师还说:“挂号信便宜些,就是要去邮局现场寄,邮票最多4.2元,邮票可以到淘宝上搜索打5-6折的邮票,选择长期开的淘宝老店下单购买邮票即可,为未来维权买点便宜邮票;如果不在乎10多元的邮政快递费,可以请邮政快递上门收打印后的签字件。拍照或者保留好快递单、挂号信回执作为日后证据” :-)
2025-01-13 09:19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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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yon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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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bobby
审判长 谢冠东 收 或者 王兆东 书记员收 (二选一即可)
联系电话:0769-89811940
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西路 187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523008, 可使用中国邮政快递或者挂号信两种得到法律保障的邮寄方式
信封正面或者邮政快递上注明: “撤销12月10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申请书 ” ,“(2024)粤 19破 107号案件”
 东莞中级人民法院该案件信...
我记得用的不是"拒绝"按钮,而是更误导的"忽略"按钮。 一个"同意"按钮,一个"忽略"按钮,让人误以为点击"忽略"无法进入视频会议。
所以,我觉得大家文式要统一,否则很多人说的都不一致,都不对的。
2025-01-13 09:07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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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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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下群
2025-01-13 00:48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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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bobby

赞同来自: 猥琐发育

审判长 谢冠东 收 或者 王兆东 书记员收 (二选一即可)
联系电话:0769-89811940
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西路 187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523008, 可使用中国邮政快递或者挂号信两种得到法律保障的邮寄方式
信封正面或者邮政快递上注明: “撤销12月10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申请书 ” ,“(2024)粤 19破 107号案件”
 东莞中级人民法院该案件信息公告地址: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ws/wsxq?id=EA0572B363051A77A11FB1F15F584EB7

请求撤销12月10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申请书
(2024)粤 19破 107号

申请事项:
撤销本次债权人会议决议,要求重新投票,投票过程中不允许代位将弃权票认定为同意票。 同意票、弃权票、反对票的投票方式、认定方式等规则必须一致。

事宜和理由:
2024年12月7日管理人公开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全体债权人会议的会议资料,12月10日召开债权人会议,会后管理人公告表述:“ 对于前期未按期表决的2618家债权人,适用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以及表决规则,视其同意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的四项议题”。 管理人该行为在逻辑上说不通,也违反常识,故意设计不合理的规则将弃权票认定成同意票。
《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以及表决规则》也是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的议题之一,还没有经过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就先期执行不符合逻辑。
对于未投票债权人的同意票认定方式,管理人在发布会议通知时,故意误导参会人点击“同意”的按钮。从人的常规行为逻辑上来看,普通人难以在短期内仔细辨别“同意”或者“拒绝”的内容,误以为点击“拒绝”就无法参会,诱使大多人点击“同意”按钮。管理人设计的债权人会议投票环节,在开会当天还无法投票,必须第二天再次登录网站,客观上给所有债权人的投票增加了难度,人为制造了障碍。
管理人设计的债权人会议在程序上就不能客观公正的反应全体债权人意见和意见,先代位将“弃权票”认定成“ 同意票”,故意操纵投票结果,然后再发公告告知没有投票的人有异议可以提出,这是典型的操纵“ 沉默的大多数”行为。反之,如果将未投票的2618家债权人先代位认定是“弃权”或者是“ 不同意”,然后再发公告让不投票的人可以对结果表示异议,那么本次投票结果将完全相反。(实际投票人数2,534家,其中2,175家反对,只有359同意)
管理人在 同意票、弃权票、反对票的投票方式、认定方式上采用了不同的规则,人为制造不公平,违反了法律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要求实行记名表决,需要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会议的决议才算通过。

此致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
2025-01-12 21:53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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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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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觉得大家不会为千块钱真干什么的
2025-01-12 18:27 来自安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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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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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院才是正道
2025-01-12 18:23 来自安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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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bo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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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 谢冠东 收
联系电话:0769-89811940
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西路 187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信封正面注明: “撤销12月10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申请书 ”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ws/wsxq?id=EA0572B363051A77A11FB1F15F584EB7

请求撤销12月10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申请书

申请事项:
撤销本次债权人会议决议,要求重新投票,投票过程中不允许代位将弃权票认定为同意票。 同意票、弃权票、反对票的投票方式、认定方式等规则必须一致。

事实和理由:
管理人在 同意票、弃权票、反对票的投票方式、认定方式上采用了不同的规则,人为制造不公平,违法了法律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要求实行记名表决,需要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会议的决议才算通过。

此致
东莞市中级法院
2025-01-12 13:14 来自上海 引用
1

waylovin

赞同来自: shaolinzh

@sm1314
这是破产案件处理,找东莞中级法院 才是正确对象
哈哈,他们用中国特色方式处理案件,咱们也得用中国特色方式去申诉,东莞中院不愿意为民众和正义负责,你找他也是白找。只能往上找。
2025-01-12 08:10 来自天津 引用
0

sm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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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wq
打东莞市长热线投诉行不行?
这是破产案件处理,找东莞中级法院 才是正确对象
2025-01-11 21:58 来自浙江 引用
0

王多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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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无天
2025-01-11 20:46 来自四川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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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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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东莞市长热线投诉行不行?
2025-01-11 08:14 来自安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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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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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我进群,谢谢
2025-01-11 00:12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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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ed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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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我进群,谢谢!
2025-01-10 20:44 来自广东 引用
1

wangjh

赞同来自: 用户Y

哪位如果有向东莞法院寄出书面异议的,请把内容地址发下。大家一起寄
2025-01-10 20:17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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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Y

赞同来自: shaolinzh Lee97 xiaokenken annali 长缨在手 可期可梦 致行以知更多 »

未按期表决的 2618 家债权人,适用“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 。 实际5152债权人参会,由于主办方故意设置参会当天不能投票,导致 2618 家债权人最后无法投票。
实际投票人数只有2,534家,其中2,175家反对,只有359同意。

实际投票人中 很明显 85.8%都是反对议案的
可以合理推测未投票的2618人大多数人也是反对的
但由于管理人的不合理设置 默认未投票的2618人为全部同意议案 导致最终投票结果为通过
明显是严重扭曲事实,颠倒黑白,操纵结果

呼叫卡神 @小卡
及其他有能力的大神 能否为我们起草一份异议申请书
我们小散好拿去向给东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2025-01-10 19:03修改 来自北京 引用
0

用户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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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结果有异议 15日内 可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请求撤销会议决议
我正在研究 怎么向法院申请

对一体化平台投票有异议 也可以向管理人提出异议
管理人联系信息
联系人:陈律师、邓律师
电话:13829114493、13925729329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9层管理人
办公室
2025-01-10 15:54 来自北京 引用
0

持有小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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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千股
我是觉得,会还没开,就让人同意,这点就违法了。
不是你觉得违法就是违法。 没人管这事就是完全合法合规的。

如果有相关法律条文或者规定,找出来一起去举报投诉。 否则只能随便对方弄,解释权在对方手里。法院肯定希望快点把这事了结了。

恕我愚笨,暂时搜不到债权人会议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定,更别提明确指出对方违反哪一条。

论坛里互相打气没啥用。(不针对你,写给所有这楼声称对方违规的人)
2025-01-10 15:54 来自浙江 引用
0

念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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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yongnn
这不仅仅是坑,就算是坑也是非法的。 因为表决规则是本次会议的议题,肯定要正式投票后才算, 不能一个进会议按钮就算同意会议议题。 这跟点“同意按钮”还是“忽略按钮”没有关系,因为这2个按钮都是进会议的按钮。 按钮功能是“进视频会议”不是“同意会议议题”,因为会议议题有专门的“表决环节”。 所以,你不要给那个管理人误导,他就是想把你误导到那个扯皮上,当时我打电话的给管理人时候就直接反驳他这个说法不...
我是觉得,会还没开,就让人同意,这点就违法了。
2025-01-10 15:12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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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时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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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小市值
问题是怎么维权,你有能实质产生作用的举报途径么
看公告上面说,大家对投票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东莞中院申请撤销,那些没投票却被算成同意票的投资者也可以向管理人提出异议,总之大家要行动起来
2025-01-10 13:39 来自安徽 引用
3

kiencity

赞同来自: MajorTom123 单威翰 坏人

没热度了,搜特死了,可转债也别玩了
2025-01-10 13:06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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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yongnn

赞同来自: MajorTom123 sm1314 hanbing0356

@汉时明月
这其实就是个坑,进入视频会议时会弹窗出来,有忽略和同意两个选项,大部分人都被误导了,以为不点同意就不能进入视频会议,我当时留了个心眼仔细看了弹窗内容觉得不能点同意就点了忽略。他这个弹窗内容大概意思就是签到但未投票默认为同意。总之都是他们给我们挖的坑,他们设计好规则坑杀散户,大家抓紧维权,决不能让这种行为得逞
这不仅仅是坑,就算是坑也是非法的。 因为表决规则是本次会议的议题,肯定要正式投票后才算, 不能一个进会议按钮就算同意会议议题。 这跟点“同意按钮”还是“忽略按钮”没有关系,因为这2个按钮都是进会议的按钮。 按钮功能是“进视频会议”不是“同意会议议题”,因为会议议题有专门的“表决环节”。 所以,你不要给那个管理人误导,他就是想把你误导到那个扯皮上,当时我打电话的给管理人时候就直接反驳他这个说法不成立,他也无言以对的。

反过来说,如果只有一个“同意按钮”才能进视频会议(没有忽略按钮)你难道不点那个同意按钮了吗? 这个按钮是进视频会议的,绝不能作为会议议题的同意表决。
2025-01-10 00:16修改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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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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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
2025-01-09 21:16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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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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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发财
已经打过电话0769-22314562东莞司法局律管科0769-22223208东莞司法局总机说是要找法院,他们管不了个人觉得司法局还是能管律所和律师的
没用,要找法院
2025-01-09 21:15 来自安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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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linzh - 谨小慎微 却遇“破产公募债”“中行负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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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就是不要同“狮、虎、豺、狼”同一处“饮水”!
2025-01-09 17:44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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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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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nweh
10张有小额不
毛都没有,基本可以计提为0了。
2025-01-09 16:50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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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飞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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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以后将东莞的公司、产品一律拉黑
2025-01-09 14:22 来自上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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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nweh

赞同来自: wuhanyym

10张有小额不
2025-01-09 14:20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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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发财

赞同来自: you123a 我想吃蛇羹 单威翰

搜特可能真要全额计提损失了。看投票结果,虽然规则陷阱很流氓,但同意金额占比很高,这些大机构应该不是被忽悠的。另外,搜特债务里面有质押和担保的比例很高。所以,清算结果很可能倾向大债务人银行等,纯信用的可转债很可能要被牺牲掉了。至于重整,就是走个过场,到时说找不到投资人了事。
2025-01-09 13:10 来自北京 引用
0

near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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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了反对票,这些人抓着规则陷阱通过了
2025-01-09 12:27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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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小市值

赞同来自: wuhanyym

@汉时明月
这其实就是个坑,进入视频会议时会弹窗出来,有忽略和同意两个选项,大部分人都被误导了,以为不点同意就不能进入视频会议,我当时留了个心眼仔细看了弹窗内容觉得不能点同意就点了忽略。他这个弹窗内容大概意思就是签到但未投票默认为同意。总之都是他们给我们挖的坑,他们设计好规则坑杀散户,大家抓紧维权,决不能让这种行为得逞
问题是怎么维权,你有能实质产生作用的举报途径么
2025-01-09 12:25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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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小市值

赞同来自: shaolinzh

@xuyongnn
我昨天就跟管理人打过了,他们心虚得很,支支吾吾最后说句“就这样”直接挂电话了。跟他们扯皮其实没用的,他们也是工具人。
要投诉到对应法院以及监管才有用。 或者直接起诉管理人操作违规违法。 不过这得有大户去搞,几十张的散户没那精力。 也就是打打电话,发发投诉信。 做任何事情都看性价比的:) 所以后续垃圾债都要小心,尤其搏小额的散户太多,没有大户的那种债。
那就是目前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能随他们搞喽 ~
2025-01-09 12:24 来自浙江 引用
1

汉时明月

赞同来自: 虎符

@xuyongnn
“表决规则他说弹窗就是”----这显然胡说八道,如果他的说法成立,那么只要点击进入视频会议“同意”按钮,就不用表决了, 既然表决规则是本次会议的议题,肯定要正式投票后才算“只要进入视频会议,那你就算同意开会议题了”----这是什么逻辑?
这其实就是个坑,进入视频会议时会弹窗出来,有忽略和同意两个选项,大部分人都被误导了,以为不点同意就不能进入视频会议,我当时留了个心眼仔细看了弹窗内容觉得不能点同意就点了忽略。他这个弹窗内容大概意思就是签到但未投票默认为同意。总之都是他们给我们挖的坑,他们设计好规则坑杀散户,大家抓紧维权,决不能让这种行为得逞
2025-01-09 11:59 来自安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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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小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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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yongnn
“表决规则他说弹窗就是”----这显然胡说八道,如果他的说法成立,那么只要点击进入视频会议“同意”按钮,就不用表决了, 既然表决规则是本次会议的议题,肯定要正式投票后才算
“只要进入视频会议,那你就算同意开会议题了”----这是什么逻辑?
你打电话和律师去说啊,说不服就找地方举报。(我是没找到)

在论坛和我说有啥用,论坛都支持你啊,但人家不认。
2025-01-09 11:40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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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小市值

赞同来自:

@yujunlan
这个只是管理人的公告,并不是法院的判决。
对啊,但你没办法反驳啊(在论坛反驳不算)

如果有谁成功举报(不管是法院信访还是证监会系统,受理了就算),请指下路一起加把火
2025-01-09 11:39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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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yongnn

赞同来自: shaolinzh

@持有小市值
你打电话问一下就知道了。 不用排队直接能打通的
我昨天就跟管理人打过了,他们心虚得很,支支吾吾最后说句“就这样”直接挂电话了。跟他们扯皮其实没用的,他们也是工具人。
要投诉到对应法院以及监管才有用。 或者直接起诉管理人操作违规违法。 不过这得有大户去搞,几十张的散户没那精力。 也就是打打电话,发发投诉信。 做任何事情都看性价比的:) 所以后续垃圾债都要小心,尤其搏小额的散户太多,没有大户的那种债。
2025-01-09 11:41修改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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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人

赞同来自: Equator you123a 单威翰

这是这么多年最离谱的上市公司投票规则了…
2025-01-09 11:32 来自广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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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jun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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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小市值
人家公告都发了就不要自欺欺人说对面无效了,如果你有比较靠谱的举报申诉途径可以一起分享下。
这个只是管理人的公告,并不是法院的判决。
2025-01-09 11:26 来自上海 引用
1

xuyongnn

赞同来自: 坏人

@持有小市值
表决规则他说弹窗就是(自己看我的文件链接,里面弹窗的确有黑体字说不投票=无异议)
是忽悠你,但你能怎么办? 在论坛抱怨肯定是没用的,现在违约债这么多根本不怕舆论。 他说你不满意找法院,找法院肯定没用,法院只想快点了解这案件。
请给出举报的方法与途径,大家一起能干点事,不至于完全引颈就戮。
“表决规则他说弹窗就是”----这显然胡说八道,如果他的说法成立,那么只要点击进入视频会议“同意”按钮,就不用表决了, 既然表决规则是本次会议的议题,肯定要正式投票后才算
只要进入视频会议,那你就算同意开会议题了”----这是什么逻辑?
2025-01-09 11:27修改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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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小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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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yongnn
@持有小市值
《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就是本次会议的表决内容。
会议参与人没有任何表决,只要点了进入会议的“同意”按钮就算表决第一项同意? 这什么逻辑? 你觉得这合法:) 那还要表决什么东西? 只要你点击进入会议的“同意”按钮,也就是你一进入视频会议,你就已经同意所有会议内容了:)
你打电话问一下就知道了。 不用排队直接能打通的
2025-01-09 11:20 来自香港 引用
0

梦想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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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打过电话
0769-22314562东莞司法局律管科
0769-22223208东莞司法局总机
说是要找法院,他们管不了
个人觉得司法局还是能管律所和律师的
2025-01-09 11:15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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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e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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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请群主公布一下维权群二维码,以截个图持仓为加入方式,共同维权。
看了最高院的模板,是否用《执行监督申请书》合适,大家集思广益。
2025-01-09 11:04修改 来自湖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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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小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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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发财
投票通过的结果无效
要么重新投票
要么按照没投票算弃权的规则,认定议案没有通过
人家公告都发了就不要自欺欺人说对面无效了,如果你有比较靠谱的举报申诉途径可以一起分享下。
2025-01-09 10:58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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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小市值

赞同来自: chuxingfei

@xuyongnn
这怎么能算呢? 完全无厘头,他还不如弄个链接,说链接里有说明。 这明显是故意设置陷阱:)
而且正式公告说“没有投票算同意”的依据是《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而这个规则是本次会议要表决的第一项内容。 公告并没有说“没有投票算同意”的依据是“视频操作会议操作指南",一个视频会议的操作指南能作为投票依据吗? 这明显不合法,所以公告里并没有提“视频操作会议操作指南”,而是说依据是《债权人会议议事机...
表决规则他说弹窗就是(自己看我的文件链接,里面弹窗的确有黑体字说不投票=无异议)

是忽悠你,但你能怎么办? 在论坛抱怨肯定是没用的,现在违约债这么多根本不怕舆论。 他说你不满意找法院,找法院肯定没用,法院只想快点了解这案件。

请给出举报的方法与途径,大家一起能干点事,不至于完全引颈就戮。
2025-01-09 10:57 来自浙江 引用
0

xuyon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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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小市值
《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就是本次会议的表决内容。
会议参与人没有任何表决,只要点了进入会议的“同意”按钮就算表决第一项同意? 这什么逻辑? 你觉得这合法:) 那还要表决什么东西? 只要你点击进入会议的“同意”按钮,也就是你一进入视频会议,你就已经同意所有会议内容了:)
2025-01-09 11:05修改 来自北京 引用
0

梦想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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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yongnn
投票是有效的,实际投票人数2,534家,其中2,175家反对,只有359同意。
至于没有投票的(而且开会当然无法投票,显然是管理人故意说网络问题不让投),显然是弃权票,不能作为同意票的。
投票通过的结果无效
要么重新投票
要么按照没投票算弃权的规则,认定议案没有通过
2025-01-09 10:46 来自北京 引用
0

王老师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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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维权 有90张
2025-01-09 10:40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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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yon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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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发财
律所归司法局管,是不是要向东莞司法局投诉
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刘开
坛)
投诉事由:设立不合理的投票规则,误导中小投资者
诉求:债权人会议投票结果无效
投票是有效的,实际投票人数2,534家,其中2,175家反对,只有359同意。
至于没有投票的(而且开会当天无法投票,显然是管理人故意说网络问题不让投),显然是弃权票,不能作为同意票的。
2025-01-09 10:52修改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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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发财

赞同来自: lolfuxin lose706

律所归司法局管,是不是要向东莞司法局投诉
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刘开
坛)
投诉事由:设立不合理的投票规则,误导中小投资者
诉求:债权人会议投票结果无效
2025-01-09 10:32 来自北京 引用
0

xuyon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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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小市值
https://www.neeq.com.cn/disclosure/2024/2024-12-03/1733211057_843338.pdf
今天又打了电话,明确了所谓勾选同意是在操作指引第二页里面的,的确也公示过,虽然一般人不会注意到。 我对这个当然难以接受,但一时半会儿也不知道怎么反驳。
如果对这个有异议的,请指出违反哪条法律,方便后续行动,或者给个比较靠谱的举报途径。
另外真的有群吗?...
这怎么能算呢? 完全无厘头,他还不如弄个链接,说链接里有说明。 这明显是故意设置陷阱:)

而且正式公告说“没有投票算同意”的依据是《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而这个规则是本次会议要表决的第一项内容。 公告并没有说“没有投票算同意”的依据是“视频操作会议操作指南",一个视频会议的操作指南能作为投票依据吗? 这明显不合法,所以公告里并没有提“视频操作会议操作指南”,而是说依据是《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 而这个规则并没有表决过。所以显然是不合法的。
至于管理人跟你说进会议时你同意“没有投票算同意”,这显然是忽悠你,根本拿不上台面来的。
2025-01-09 10:35修改 来自北京 引用
0

持有小市值

赞同来自:

https://www.neeq.com.cn/disclosure/2024/2024-12-03/1733211057_843338.pdf

今天又打了电话,明确了所谓勾选同意是在操作指引第二页里面的,的确也公示过,虽然一般人不会注意到。 我对这个当然难以接受,但一时半会儿也不知道怎么反驳。

如果对这个有异议的,请指出违反哪条法律,方便后续行动,或者给个比较靠谱的举报途径。

另外真的有群吗?
2025-01-09 10:12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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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xiao8

赞同来自: 单威翰

又涨见识了,预计不会小额,以后买债也要修仙。
2025-01-09 09:40 来自山东 引用
3

kiencity

赞同来自: 忆落 单威翰 TheQuietNomad

没用的,转债人都是小额想搭便车,任人鱼肉,才至于有如此奇葩闻所未闻的事情出现
2025-01-09 09:35 来自浙江 引用
0

lucky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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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2039
有群
哪位方便拉我一个,谢谢。
2025-01-09 08:36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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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帅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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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2039
有群
拉我一个
2025-01-09 08:12 来自上海 引用
1

投资小卒

赞同来自: lolfuxin

哪位苦友帮拉进群?必须维权!某省某知名市吃相太难看了
2025-01-08 23:36 来自山东 引用
0

投资小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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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蓝
有群的话拉我一把,我要维权
都是天涯苦命人,求拉!
2025-01-08 23:31 来自山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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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蟹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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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群,辛苦也拉我一下
2025-01-08 23:26 来自湖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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